深圳交通违法处罚新条例下月起实施 开车使用手机罚款300元
2019-10-17 湾区城市群
2019年8月29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新条例),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10月16日,深圳交警对其中涉及开车时手动操作移动电话等电子设备的处罚条款进行了解读。
将通过三种方式执法
交警介绍,深圳原特区条例第11条:手持使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给予罚款300元,记2分;修改为新条例中的第13条:手动操作移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给予罚款300元,记2分。即,将“手持使用”改为“手动操作”。
交警解读,这项修改处罚力度不变,适应性内容随着时代的变化增加了,这是鉴于电话、电子设备技术的发展,电话、电子设备功能日益丰富,除了手持使用,其他即使将手机固定在车上,但用手操作使用也大大分散了驾驶人的行车注意力,造成大量的交通事故。因此,需要对非手持使用但属于手动操作使用电话、电子设备的行为进行处罚。
对开车时手动操作使用电话、电子设备的违法行为认定有以下几方面:操作时长、频繁操作手机的情况,正式实施的时候会公布标准;使用手机观看视频、发微信、聊语音等;其他影响视线、导致驾驶分心的使用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开车时手动操作使用电话、电子设备时,在确保安全驾驶的情况下,如营运司机点击接单、简单操作导航、用耳机打电话等不影响正常驾驶的行为不受处罚。但在车辆快速行进过程中,这些行为如影响到了正常的驾驶,影响到交通秩序,影响行车安全,同样属于违法。
对开车时手动操作使用电话、电子设备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主要通过铁骑巡逻进行现场执法、非现场执法和有奖举报三种,对违法特征进行识别、固定证据、后期核实后进行查处。
重点监管巡游出租车
交警表示,将重点加强对巡游出租车行业的监管。交警将统一组织路面警力,以着便装现场查处、便衣跟车取证的方式,查处驾驶员未按规定摆放使用手机影响行车安全等行为。
同时,交警建立违法线索转递机制和有奖举报机制。一是根据市公共交通局所提供的出租车司机驾驶车辆时抽烟、打电话、玩手机、打瞌睡等严重影响驾驶安全行为的视频和相关线索,调查核实后依法予以处罚。二是与市公共交通局联合开展视频大会战行动,每周开展不少于一次针对出租车驾驶员分心驾驶行为的远程抓拍取证。
接下来,交警部门还将结合修订的《条例》内容继续重点监督巡游出租车行业的此类违法行为,全面提升深圳的交通安全和城市文明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