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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乘客未系安全带,司机收罚单!

2019-09-19 湾区城市群

9月18日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7月1日至9月15日,广州交警共查处涉未系安全带交通违法中乘客(含副驾驶、后排等)未系安全带占99.7%,小型汽车未系安全带占81.4%。

值得注意的是,小型汽车乘客未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占小型汽车查处总数的99.8%,集中反映出乘客特别是小型汽车乘客系安全带意识淡薄的现象。

查车现场:十余辆车中仅1辆小车全员系了安全带

9月18日下午,广州交警在环城高速广氮服务区附近设卡查车。记者留意到,40多分钟内,被警方拦下的十余辆车中,仅有一辆小车全员系上了安全带。

15时11分许,一辆网约车被执勤民警拦下后,眼看着民警走到窗边,后排乘客开始动手系安全带。“看快到服务区,要停车了才解开。”乘客和司机均辩称,自己知道安全带的重要性,上车肯定得系上。然而,民警取证后发现该名乘客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压根没系安全带。最终,两人均承认到了查车点时后排乘客安全带未系上。因机动车驾驶人在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网约车司机被罚款200元。

直到看到民警出现,后排乘客才系安全带的绝非孤例。更有甚者,一辆核载7人的面包车上,除了驾驶位和副驾驶位有安全带外,后面两排座位的安全带甚至是缺失的。对此,司机杨先生称,该车是其三年前买的二手车,买来时后排座位上就已经没有了安全带。既然知道安全带的重要性,为何不加装?司机沉默了一会儿说,“这个月有新车出来,准备换车了。”

而在一辆从樟木头开往遵义的大巴旁,司机告诉执勤民警“安全带,生命带,这个我懂!”可是,一番检查后,民警竟然发现车上十几个乘客中有五六位都没有系安全带。

执勤民警介绍,根据法律规定,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将罚款200元,记2分;驾驶人在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将罚款200元,不记分。

两个半月,广州辖区高速8人因未系安全带致死

据了解,7月起,广州交警在全市高速公路开展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停车、违法倒车、车辆运输车违规运输、超员载客、营运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等10类重点交通违法整治,降低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相关数据显示,2019年7月1日至9月15日,广州辖区高速公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共导致14人死亡,其中机动车驾乘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因未系安全带(包括后排座位)而致死的为8人,占机动车事故所有形态死亡总量的57%。

为进一步强化广大市民对驾乘机动车时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正确认知,广州交警除了在市内各高速公路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工作外,同时在各高速公路服务区内进行交通违法劝导,前往客货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通过现场派发宣传单张、普法教育等方式,双管齐下,确保对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源头治理。

“安全带是系在自己身上,安全就是自己的,不是为了交警而系安全带。”广州交警温馨提醒,夏季高温、强降雨等恶劣天气频发,广大市民驾车出行要经常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车辆安全部位,不要在车内放置香水、打火机等易燃物品,驾车前要保障充足的休息和睡眠,严禁疲劳驾驶;遇到雷雨台风天气,要降低车速,保持安全车距,高速公路雷雨台风天气能见度低于100米时,要及时在就近出口驶离高速公路,确保出行安全。

【典型案例】

今年9月10日8时许,卢某驾驶粤X号牌小型轿车搭载黄某某、廖某某(夫妻关系)沿广龙高速由西往东行驶至8公里191米处,与前方由罗某某驾驶的粤E号牌轻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结果导致粤X号牌小型轿车乘客黄某某、廖某某当场死亡,司机卢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介绍,从事故现场勘查发现,事故发生时粤E号牌轻型普通货车疑似出现问题,在快车道上越驶越慢,后方行驶来的粤X号牌小型轿车在未做出太多避险反应的情况下与货车车尾发生碰撞,小型轿车的乘客黄某某、廖某某在事故发生时未按要求使用安全带,是导致损害后果加重的原因之一。

目前,事故仍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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