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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行人闯红灯和这些违法行为将纳入征信体系

2019-09-18 湾区城市群

11月1日开始,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将纳入征信系统。记者日前从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获悉,《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违规使用远光灯”“代扣驾照分”“酒后驾驶电动车”等市民关心的问题,违法主体将被纳入征信体系。

不少市民都遇到过这种尴尬事儿,自己开车时注意礼让行人,却仍有人肆意横穿马路,这多少让人感觉不太“公平”。随着《方案》的正式实施,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将纳入征信系统。也就是说,如果行人未遵守交通规则肆意横穿马路,一旦被发现,其违法行为将直接纳入征信系统。《方案》还强调,对于十四周岁以下的儿童违反道路法规时,交警可安排其监护人接受安全教育或参加社会服务,如果监护人拒绝履行义务同样会纳入征信系统。对于部分外卖、快递小哥为抢时间无视交通规则的现象,《方案》也专门列出细则,将其所在的物流、租赁等企业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于外卖、快递等行业员工违法次数多、造成事故多者,直接曝光其主体信息。

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过程中,市信用中心需要扩大信用信息来源,加强与用信、采信部门沟通,逐步建立个人信用体系,营造起全社会讲信、重信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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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网络综合 来源: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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