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新的士法:车内须装GPS、录音及录像设备
2019-03-05 湾区城市群
澳门4日出版的《特区公报》刊登《轻型出租汽车客运法律制度》,法律列明有500万(澳门元,下同)注册资本公司方可竞投的士(出租车)牌照,的士须安装全球卫星导航系统(GPS)、录音及录像设备。
新的士法除了提升罚款金额,亦列明的士司机若5年内违规4次,包括拒载、滥收车费、兜路等,将被取消的士驾驶员证,3年后才能重新考取驾驶证。有关法律公布后90天起生效。
勿擅自拆除设备
法律要求的士需安装经澳门交通事务局核准的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录音及录像设备,而未经交通事务局许可的实体安装、维护、检定、校准,以至拆除上述设备及计程表等,将按每一辆科3万元罚款。
准照持有人有义务确保有关设备能持续并有效运作,以及不能收集、复制、删除、毁坏、损坏、消除或修改有关设备收录的资料。
的士计程表以至上述设备不符合法定要求,或未能持续及有效运作的情况下提供的士客运服务,亦可导致执照被中止。
公司投牌资本不少于500万
法律规划禁止以有偿或无偿方式移转或出租准照及有关执照,或以任何方式设定负担;持有1个或多个准照者,不得单独或共计持有超过300个执照。在参与准照的公开竞投方面,规定了公司资本不少于500万元。
法律列明中止准照的条款,如准照持有人被确定的司法裁判禁止从事的士客运业务,且禁止期间不超过准照有效期的剩余时间,则中止准照;准照持有人自接获有关中止准照的通知日起10日内,需将有关的士识别牌交还给澳门交通事务局,违反者将科处9000元罚款。
在注销准照方面有多项规定,违反法律中所指任何一种情况将导致准照被注销,包括出现单独或共计移转持有准照的公司资本超过35%的情况;又或持有准照的公司出现变更、合并或分立等。
作者:网络综合 来源: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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