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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拟出新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免征地价

2019-02-14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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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东莞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一事(见羊城晚报2018年9月26日报道)经本报报道后,引发各界关注。时隔5个月后,2月13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东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公开征询意见稿)》)(下称办法),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办法提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应当经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且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的其他业主对增设电梯工程无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值得一提的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不需办理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审批手续,建筑面积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免于征收地价。

不得侵占现有城市道路空间

一直以来,高、低层业主意见不统一是老旧住宅楼增设电梯中的“拦路虎”。对于究竟需要多少比例的业主统一才能增设,全国各地的做法不一。

办法提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意向和建筑设计方案应当经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且本单元或者本幢房屋的其他业主对增设电梯工程无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增设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而且,增设电梯设计方案不得影响城乡规划的实施,不得侵占现有城市道路空间,不得增加或者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尽量减少占用现状绿化,尽量避免对相邻业主通风、日照、通行等不利影响。办法还称,业主对增高电梯协商无法达成共识的,可以请求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第三方组织协调协商工作,促使相关业主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协议。

而备受关注的增设电梯的资金筹集问题,办法则提出四种来源方式。即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约定;属于房改房的,可以申请使用单位住房维修基金;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专项维修资金;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

各镇街成立增设电梯办公室

记者了解到,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涉及规划、土地、建设、消防等方面,此前审批、宣传、协调主体一直并未明确。办法提出,市人民政府成立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全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政策制定和宣传、指导协调等工作。

各镇街(园区)成立相应办公室(简称增设电梯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审批、政策宣传和指导协调工作。社区居委会则负责指导协调等工作。

办法提出,申请增设电梯的业主人数为5人,超过5人的,应当推选不超过5名业主作为代表。业主也可以书面委托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安装企业、建筑设计单位、增设电梯咨询服务机构等代为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事项。

办法还明确,施工过程中,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应依法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当依法组织设计、施工和电梯安装等单位对增设电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增设电梯的业主应当共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管理电梯,未委托的,由业委会作为使用管理单位或由业主代表推举一名业主作为使用管理人,其他业主承担连带安全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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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网络综合 来源: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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