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 就业

广州规定:环卫工人每月基础工资不得低于2520元

2018-12-19 湾区城市群

QQ截图20181219104032.jpg

近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规范工时,严格实行环卫工人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制度;规范环卫工人基础工资标准,不低于2520元,并根据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福利待遇方面,也明确规定了一系列福利发放标准等。

严格实行每日工时制度

据悉,《意见》的适用范围为从事市、区、镇(街)财政预算核定经费范围环卫作业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环卫工人(包括环卫一线管理人员和涉及环卫其他后勤工作人员)。

严格实行环卫工人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环卫工人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针对环卫工作特点,建立环卫工人风险保障机制,明确环卫工人因政策性原因未能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要为其购买商业保险或发放生活性补贴;环卫行业用人单位每年应为环卫工人安排一次健康体检。

用工成本指导价为6441.9元

《意见》公布了广州市环卫工人用工基本成本指导价位表,其基本成本指导价为6441.9元/月·人(具体包括基础工资、环卫工人工龄工资、环卫岗位津贴、高温津贴、加班费以及社保公积金等),环卫工人月实际到手收入按本指导价测算为4925.26元(包含个人缴交的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

同时,《意见》规范了环卫用工基础工资标准,依据2018年7月1日起执行的广州地区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环卫工人月基础工资标准不得低于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的120%,即不低于2520元,并根据广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

《意见》提高了环卫岗位津贴标准,并新增环卫工人工龄工资。环卫岗位津贴按照岗位工种、工作环境和劳动强度的差异,分为三个等次:一类岗位津贴,每人每日补助20元;二类岗位津贴,每人每日补助18元;三类岗位津贴,每人每日补助15元。环卫岗位津贴按环卫工人所在岗位的实际工作天数计算,随同当月工资计发。环卫工人工龄工资基数为每月30元,累计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工龄工资每月增加30元。环卫工人累计工作年限达到15年以上(含15年)的,工龄工资固定为每月450元,不再递增。环卫项目发包单位在招标阶段应按照人均10年工龄进行预概算。

每年节日慰问金不低于2400元

为关爱、慰问环卫工人,《意见》规定每年春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市环卫工人节等节日,每人发放慰问金共计不低于2400元;环卫工人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环卫工人享受年休假。环卫工人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此外,《意见》还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该岗位日或小时正常工作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该岗位日或小时正常工作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该岗位日或小时正常工作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除特别规定外,有关待遇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相关:广州 环卫工人 工资
作者:网络综合 来源: 阅读: -
版权免责声明:本号部分图文分享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私信告知。我们第一时间处理异议。转载本号原创文章,需注明来源于【湾区城市群】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