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下周三在港发行票据 支持离岸人民币业务
2018-10-31 湾区城市群
香港10月31日电(记者张欢)香港金融管理局31日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将在11月7日通过金管局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发行200亿元人民币央行票据,支持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发展。
此次发行的人民币央行票据包括3个月和1年期各100亿元,将于2018年11月7日进行投标,于2018年11月9日交收。票据可供合资格的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成员以利率为标的,通过中央结算系统债券投标平台进行竞价投标,每项投标均须以人民币50万元或其整数倍数为单位,利率报价变动幅度为万分之一。
每一系列央行票据将以面值发行,3个月期人民币央行票据于或最接近2019年2月8日的利息支付日到期,1年期人民币央行票据于或最接近2019年11月9日的利息支付日到期。每一系列央行票据利率为该系列央行票据投标确定的单一年息发行利率,3个月期央行票据利息于2019年2月8日派息,1年期央行票据于2019年5月9日和2019年11月9日各派息一次。
早在今年9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已经签订合作备忘录,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将利用金管局的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债券投标平台,在香港招标发行中国人民银行票据,支持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发展。
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特区政府欢迎中国人民银行在香港发行人民币票据。此举有助支持巩固香港作为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的地位,促进人民币的国际化,并进一步推动香港债务市场的发展。
陈茂波指出,现时,就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发行的国债所收取的利息或利润,均可获豁免征收利得税。特区政府会研究扩大豁免范围,以涵盖中国人民银行在香港发行的债务票据。
金管局总裁陈德霖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在港发行票据可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为金融机构开发人民币产品提供更好的基础。
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31日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在港发行人民币票据,有助于支持香港作为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的地位,进一步推动香港债务市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