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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2019年度基本医保参保申报15日开始 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也可参保

2018-10-15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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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禅城区发布201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事项通知,对缴费标准、申报时限、扣费时间等进行了详细介绍,户籍居民、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大学生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10月15日开始可办理参保手续。

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保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满足参保条件为,其父母一方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本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或者父母一方为禅城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学龄前或者符合本市招生政策在中小学就读(含未满7周岁的或者因身体状况需要并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

符合本市招生政策在校学习,包括3周岁及以上入读本市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的随迁子女,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贴,个人缴费550元/人;不符合享受财政补贴条件的随迁子女,医保费全额自行承担,个人缴费1833元/人。

申报地点为,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由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到户籍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父母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由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禅城户籍学生参保

禅城户籍居民学生医保申报地点为,城镇户籍居民到户籍所属居委会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农村户籍居民由所属村委会代办。

2019年度基本医保缴费标准1833元/人(其中个人缴费550元/人,财政补贴1283元/人)。普通居民个人缴费550元/人;特殊困难人员的保险费由政府财政承担,个人无需缴费。

大中专院校学生参保

禅城辖区内非佛山市户籍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中职技校(含民办中职技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参保办理地点在就读院校。

大中专院校学生(旧生)参加2019年度基本医保缴费标准为1833元/人,其中个人缴费550元/人,财政补贴1283元/人。基本医保待遇从2019年1月1日起生效。

2018年度大中专院校新生医保费标准为2567元/人(即:2018年缴费标准1468元÷22019年缴费标准1833元),其中个人缴费801.5元/人,财政补贴1765.5元/人。基本医保待遇从2018年9月1日起生效(普通门诊待遇除外);属于低保学生参保的,个人无需缴费,参保费用按照学校行政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担。

参保具体申报时间

据介绍,三类人员的申报时间均为10月15日至11月15日,扣费时间则在11月26日至12月31日。在递交的申请资料方面,因情况不同所需材料可能不一样,具体可咨询相关的办理部门,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交资料起码有: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参保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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