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租房申请门槛再降
2018-09-26 湾区城市群
在经过了一个多月的公众征询意见之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昨日正式公布了最终版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从下月开始,广州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门槛正式下调,凡是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5660元即可申请公租房,这一调整相当于申请门槛降低了21%,预计有3.15万户家庭因此受惠。
新标准将申请门槛降低21%
现行的广州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资格标准源于2015年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文件有效期将于今年届满。
为了到期之后继续对其进行修订,不久前市住保办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从7月底开始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此后,根据征询得到的意见,市住保办又对意见稿进行了完善,并于昨日公布了最终版,确定了最新的广州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的资格标准。
根据最新的申请标准,一个有广州户籍的三口之家,过去申请公租房的标准是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过29434元,意见稿则将其提升至33300元,而最终版又继续提升至35660元,相当于新标准将申请门槛降低了21%。
市住保办表示,预计这一调整将使得3.15万户过去无资格的家庭变得有资格申请公租房。同时,之所以在最终版中继续调高资产标准,是因为在征询公众意见的环节中,不少家庭在网上留言希望继续上调,因此在最终制定标准的时候,市住保办也采纳了这一建议。
资料显示,在算上本次标准调整之后,自2010年以来,9年间广州已5次提高公租房(廉租住房)收入标准,从2007年的7680元/年调整到2010年9600元/年、2012年15600元/年、2013年20663元/年、2015年29434元/年、2018年35660元/年,增幅达364.32%。
住房租赁补贴提高 增幅约28%
新标准中还包括提高住房租赁补贴的部分。由于过去几年物价和租金上涨,对于以货币形式获得住房保障的家庭而言,也需要相应地提高租房补贴标准以降低租金负担。
根据新标准,公租房租赁补贴标准从25元/平方米调整为30元/平方米;同时,结合近年来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租金涨幅较大的实际,将上述4区的区域补贴系数从1.1调整至1.2。按此调整后,月均补贴额将从目前的760元/户上升至970元/户,增幅约28%。
此外,新标准还将整体下调公租房租户的租金缴交比例,从目前按公租房项目租金的20%-70%缴交调整为按10%-60%缴交。按此调整后,租金整体下调幅度为14.29%-50%,收入越低,下调幅度越大,最大下调50%。同时,对房租占家庭可支配收入比例超出15%的家庭实行15%封顶制度。
市住保办表示,本次新规定的对租金支出超出月可支配收入的15%的家庭,实行15%封顶租金,此举是参考了国际惯例,也可以解决部分承租户因所承租住房面积略大而导致房租收入比较高的问题。
超标家庭腾退房给予6个月过渡期
在公租房退出标准认定方面,在征求意见稿中只涉及收入标准,而在最终版的新标准里还新增加了资产标准。
新标准表示,由于收入增加或者资产增值,导致部分过去符合标准的租户变得超过标准,需要腾退公租房,但允许不强行腾退改为租户缴纳超标租金,同时降低了超标租金的计算方法,使得部分超标家庭的负担得到减轻。
对于超标的家庭,新标准是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家庭可以另外寻找房源,如果超过过渡期依然不愿意腾退,则需要缴纳超标租金。具体看,对于家庭可支配收入和资产在公租房准入限额标准1 .5倍以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自由选择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计租,或者按照家庭月可支配收入的20%计租;在1 .5倍至3倍之间的,按照公租房项目租金的1.5倍计租;超出3倍的必须腾退现住房,否则将按照同期公租房租金标准的2倍缴纳超出6个月过渡期外的租金,同时,承租人的违规行为将被载入广州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
市住保办表示,之所以做出上述调整,是因为在操作实践中,承租人(特别是刚超出收入线准入限额的家庭)反映,希望给予一定稳定的居住年限,同时按照2倍市场租金收取的标准过高。
考虑到部分家庭,特别是退休人员家庭虽然收入有所提高,但因年龄大等原因在市场上确实难以承租住房,本次意见稿从可操作性、合理性出发,在现行6个月过渡期的基础上,新增根据收入状况和住房困难情况分类处理方式,处理得更为人性化。
算账
新标准下租户少交多少租金?
●案例一
以在龙归花园项目承租60平方米建筑面积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为例,龙归花园项目租金标准为1 2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如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 0800元,按照旧标准,租金缴交系数为0.2,需缴交月租金144元;按照新标准,租金缴交系数调整为0.1,月租金仅72元,下降50%;
如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434元,按照旧标准,租金缴交系数为0 .6,需缴交月租金432元;按照新标准,租金缴交系数调整为0.5,月租金仅360元,下降16.7%。
●案例二
以在南悦花苑(南方钢厂(二期))项目承租60平方米建筑面积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为例,南悦花苑(南方钢厂(二期))项目租金标准为28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如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800元,按照旧标准,租金缴交系数为0.2,需缴交月租金336元;按照新标准,租金缴交系数调整为0.1,月租金仅168元,下降50%;
如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9434元,按照旧标准,租金缴交系数为0.6,需缴交月租金1 008元;按照新标准,租金缴交系数调整为0.5,月租金仅840元,下降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