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起,大亚湾将限制港澳台购房资格,购房须有这些资料
2018-07-05 湾区城市群
地处临深片区的大亚湾市场一直备受关注,再加上万达商业广场开业运营、粤港澳大湾区不断推进以及城市轨道规划公布等利好消息,更增加了大亚湾楼市的吸引力。
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稳定市场环境,昨日,大亚湾房管局发布了关于规范境外机构和境外个人购置房产的通知:
通知中要求,要对境外购房人购房资质进行严格把关,2018年7月8号起,境外机构和人员购房必须提供在内地就业或学习的证明材料才能在大亚湾购房一套商品房。
从2018年7月8日起,港澳台地区人士购房应提交以下的资料:
※ 港澳台地区人士购房应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
2.境内接收其工作、学习的机构出具的工作、学习证明;
3.派出所出具的居留证明(居留原因工作或学习);
4.在购房地区首次购房的证明;
5.在境内无其他住房的书面承诺;
(2018年7月8日起正签的单位办理预告、产权登记时应提交)
划重点!!!
也就是说,以后港澳台居民购房限制跟外国人一样,不得购买商铺,只能购置一套商品住宅,境外机构只能购买办公用房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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