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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伴,注意了!龙岗区本月起全面叫停普通门诊输液

2018-07-03 湾区城市群

7月1日是龙岗区停止普通门诊静脉输液的首日,这是继今年4月6日,龙岗区12家区属公立医院全面叫停普通门诊静脉输液后的又一项“大动作”。

当日早上9点,全区8个卫生监督部门全员出动,区卫计局分管领导、8个卫生监督部门一把手亲自带队,对全区878间营业中的社康中心、门诊部和诊所进行全面检查。行动中,仍有个别诊所存在违规输液的行为,执法员当场进行立案调查。

此次行动全区共出动87车次,375人次,检查医疗机构878间次,发现存在输液行为的8间机构(1间门诊部,7间诊所),拟立案查处8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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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诊所存侥幸心理

违规输液被立案查处

当天,龙岗区卫计局局长朱武一行走进龙岗区龙城街道某中医内科诊所,刚进门就看到2名患者正坐在椅子上输液。见此情形,卫生监督员询问该诊所负责人:“你是否知道从7月1日起中医类诊所已经不允许输液了?”该负责人表示,他已知晓,但没想到会这么快到现场执法。因为存在侥幸心理,该诊所被卫生监督部门立案查处。

在龙岗区龙城街道某西医内科诊所,早上9点已有患者在排队看病,进入大厅后,只见4名患者正在输液,执法员查看了其输液治疗单,发现2名患者是上呼吸道感染(感冒),执法员当即询问该诊所负责人后得知,患者要求输液,说这样好得快,医生就开了抗生素给他,叫护士给输液。“上呼吸道感染属于53种常见病多发病,原则上是不需要输液治疗的;其次,你使用了抗生素进行输液治疗,诊所开展抗菌药物静脉输液未取得卫生部门许可,违反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法员在告知该名负责人后,对该诊所未经许可开展抗菌药物静脉输液活动进行立案调查。

7月1日起全区停止门诊静脉输液

有三种情况可进行静脉输液

6月22日,龙岗区卫计局召开全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规范医疗机构门诊静脉输液工作的通知,要求从7月1日起全区停止门诊静脉输液,全区各社会办医疗机构(含门诊部、中医馆、诊所、社康)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共700多人参加会议。

7月1日,龙岗区“动真格”,全面检查停止门诊静脉输液的情况。根据文件要求,全区各公立医院(含一级医院),除急诊科外,停止普通门诊静脉输液服务;中医馆、中医类诊所、医务室,自7月1日期禁止进行输液治疗;社区健康服务中心、门诊部、西医类诊所,7月1日起原则上禁止对53种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输液治疗。

“如患者需要输液的,要严格掌握静脉输液使用指征。”龙岗区卫生监督所主要负责人表示,医师应履行知情告知义务,并在其门诊病历中附注输液治疗情况说明,认真执行静脉输液操作规范。同时,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只有在患者出现吞咽困难、严重吸收障碍(如呕吐、严重腹泻等),以及出现病情危重、发展迅速、药物在组织中达到高浓度,此三种情况下才能进行静脉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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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违规输液将重罚

龙岗区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将依法对违规开展静脉输液、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和医师,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及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并将按《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依法处理。

其中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村卫生室、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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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方网 来源:南方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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