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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来穗局提醒:申请积分制服务不等于积分制入户

2018-07-02 湾区城市群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黄艳 通讯员 来穗宣) 昨天,《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及实施细则正式实行,“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同步上线,申请端口在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http://lsj.gz.gov.cn/)公布。据了解,当天申报积分制服务的来穗人员热烈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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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上海的赵先生现在南沙区居住、就业,7月1日上午通过手机登录系统顺利完成申报积分。他表示,自己一直非常关注广州市通过积分制关爱服务来穗人员的创新举措,对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三大类12项积分指标耳熟能详,加上是网上操作,所以感到十分方便,真正是“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来自广东梅州市五华县的杨女士在越秀区东山街领取《广东省居住证》,当天上班乘公交车就完成网上填交资料。她认为将现在由各单位分别实施的积分制入户、积分制入学、积分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等公共服务统筹起来,统一积分指标体系,统一操作流程,是创新之举、便民之策,特别是同社会贡献、“信用不良记录”挂钩,可以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据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7月1日系统上线运行以后,有部分来穗人员对积分制服务工作政策文件不熟悉,把开展申请积分制服务和积分制入户的概念混淆。他强调,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申请为基础性常态化工作,来穗人员可随时申报积分,且申请时间先后对积分最终认定没有影响。积分制入户、随迁子女入学、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等公共服务申报时间将另行发布明确。如2018年的积分制入户时间节点和具体入户分值将另行通告,请来穗人员密切关注。建议来穗人员申请积分先熟悉各项政策后再行申报,以免浪费宝贵的时间。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制定实施《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及实施细则,是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和《广东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旨在推进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以积分制为办法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通过制订科学的积分指标体系,按个人自愿和属地申办的原则,将个人条件和社会贡献情况换算成积分,再将积分与公共服务挂钩,按积分高低享受公共服务,从而达到提升管理水平、促进来穗人员市民化、保障来穗人员合法权益的目的。这一举措开创全国超大城市统筹服务管理外来人口之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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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 黄艳 来源:信息时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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