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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住建局解答企业人才房如何分配

2018-06-21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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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宝安区发布了《宝安区关于加大企业人才住房供应力度的实施办法》引发市民广泛关注和热议。对此,宝安区住建局对该《办法》要点和市民们关系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据介绍,《办法》多了一些更鲜明的宝安特色。第一,其明确了重点保障的企业类型,重点对百强企业、成长型企业、科技类重点扶持企业、文体旅游类重点扶持企业、金融企业、新引进重点企业6类企业优先进行保障。第二,将人才准入标准放宽为大专学历、中级职称、高级工。第三,明确了人才入住标准,根据人才的层级和家庭人口数量设置了不同的入住标准。

此外,宝安区还率先建立人才住房需求库,实行个人诚信申报和单位审核制度;建立“职住平衡”的分配机制,将房源定向所在街道实施配租,采用企业提交认租申请,按照各企业认租套数所占比重来确定配额,按需供给;加大了企业人才住房后续管理力度,采用科技手段进行监管,将个人或企业的违规行为纳入宝安区诚信体系,五年内不再受理违规企业及人才认租申请。

针对市民关心的部分热点问题,宝安区住建局做了如下解读。

●问:企业如何确定自己是否被纳入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

答:《办法》规定宝安区对重点企业名录明年调整一次,于第一季度在政府网站公示,企业亦可拨打经促部门的热线电话进行查询。

●问:是否只有重点企业可参与宝安区企业人才住房分配?

答:由于目前宝安区人才住房资源有限,暂时无法做到覆盖全区企业,根据宝安区产业发展方向,对重点企业优先保障后,再根据房源的情况逐步覆盖全区企业。

●问:申请人是否必须为纳入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名录的工作人员?

答:是的,申请人需与宝安区纳入重点企业名录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保。

●问:申请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人才准入标准为大学以上学历(含大专)、中级以上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且需要同时满足: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人才购房补贴。

●问:人才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企业应如何向区住建局申报?

答:专办员登录人才需求平台,在系统上按要求操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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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晚报 来源:深圳晚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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