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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再出招!“记分”管理租房中介,保障房源真实价格透明

2018-06-05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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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监管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房屋租赁居间服务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要严格落实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制度、规范服务价格,并对相关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状态进行“记分”量化管理。

  这是继早前佛山发文规范房地产销售市场之后,在租赁住房领域再次“发声”。针对一些租赁房源信息虚假、过期现象,《意见》指出要从房源信息校验、加强发布管理等方面加以规范。

  以房源信息校验为例,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信息前应核对房屋产权信息、委托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实地查看房源并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说明书应标明房源信息核验情况、房屋坐落、面积、产权状况、租金等重要事项。

  校验过后如何发布房源?《意见》指出,租赁房源信息应由佛山房屋租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统一发布,且应与门店、网站等不同渠道发布的同一房源信息一致。对已出租的房屋,房地产经纪机构要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门店、网站等发布渠道上撤除。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强调保障委托人的权利。房源信息必须经委托人同意才可发布,而对委托人取消委托的房屋,房地产机构同样要在2个工作日内撤下房源。

  此外,在规范“中介费”方面,《意见》提出经纪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信息。

  为加强对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诚信管理,佛山建立“一企业一档案”及“一人员一档案”制度,公示诚信得分和诚信等级,并对其执业行为进行“记分”量化管理。

  根据记分标准,房地产经纪机构被分为A至E共5个诚信级别,其中诚信得分小于60分的E级房地产经纪机构,信誉度最差。相关部门将对违规企业或个人进行扣分并要求整改,加大处罚力度。

  事实上,去年3月底佛山曾整顿房地产开发销售的中介行为,围绕垄断房源、造谣生事、提供虚假证明等3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同年7月,佛山发文进一步强调中介经营规范化。在落实“租购并举”背景下,此次《意见》直指租赁房领域。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认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作为房屋租赁活动的纽带,在匹配供需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强对相关机构的行为规范,有利于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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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声宇 来源:南方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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