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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租房可读名校吗?专家:租房只是可以读公校

2017-07-20 湾区城市群

专家解读

●租房只是可以读公校未必是名校

●租房也要人户一致才能对口入读

在日前广州市政府发布租房16条政策后,其中关于“租购同权”的表述引起了公众广泛兴趣,不少人就此提出疑问,这是否意味着“租房就能读名校”、“政府是不是打压学位房房价”?

针对这些问题,广州市住建委昨日表示暂时没有官方解读,以此前的公告为准,不过南都记者昨日也采访了楼市和教育专家,对此进行了更为准确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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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指可有资格就读公办学校

租房16条中关于“租购同权”的完整表述如下: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两类人租房有机会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类是有户籍或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没有自购房产;一类是符合市或区积分入学政策条件的,没有户籍的随迁人员子女按照积分高低统筹安排入学。

对于上述表述,资深教育界人士指出,租购同权中的“权”,只是指符合条件的租户子女可以拥有就读公办学校的资格,并不是拥有读名校的资格。至于学位分配的先后问题,则按照现有政策执行,“从今年部分中心区域的入学政策来看,有广州户籍,想靠租房入读名校其实并没有那么简单。”

该业内人士指出,一直以来在广州都有“具备正规租赁合同就有可能入读公校”的规定,本质上这次租房16条措施和现状相比并没有多大变化,因此“租房可以读名校”的解读并不准确。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也表示,目前广州各区的入学标准基本都是第一顺位“房户合一”,也就是监护人是房主+户主;第二顺位是房主;第三顺位后才是租房者,租赁者可以和房主同时参与顺位入学根本不现实。

方圆地产首席市场分析师邓浩志表示,广州不少名校学位地段生都还满足不了,买了房的都不一定能保证上学,更别说租房的了。所以租户要入学目前来看在越秀天河等区域还是很难实现的,在外区还是有可能的。

租房也要人户一致才能对口入读

什么情况下租房能入读公校?上述资深教育界人士表示,有广州市户籍但没有广州市房产的承租人士不外乎三种情况,第一是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口,且住在单位集体户口对应的地址,那么属于人户一致,只要该住宅单元没有小孩在对口小学读1—5年级的话,那么该人士的子女便可对口入读小学。

第二种情况是实际上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口或街道的公共集体户,而户口所在地并没有住宿条件,如果该人士租住在公房,而且能把户口迁到公房,达到人户一致,那么就能对口入学;如果租住在私人住房,就要被统筹。

第三种情况是户口落在父母或亲朋戚友的户口上,在外租公房,能把户口迁到租住处,其子女也能入读对口学校;在外租私房,其子女一般被统筹入学。

由此可见,租房就读公校不容易,因为租房也要人户一致。如荔湾区,虽然没有明确要求“公租房租户”等条件,但要求“该地址户籍户主为该适龄儿童的祖辈、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者”,才能由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入学对口入学,也就是说,只有业主在租房时迁出户口,让租户落户成为户主,租户子女才能对口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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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中心城区租房读公校也有门槛

越秀区

租住房管局或单位房的租户子女有机会入读对口小学

越秀区的招生政策对于广州户籍的租住户是这么规定的:对手续完备的由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单位房的租住户子女,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人户一致并在广州市内无其他房产),能提供相关的租住凭据,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无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对口小学接收;如适龄儿童父母广州市内另有房产或报名时在同一住宅单元已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对此,对手续完备的具有本区户籍的租住私人房屋或租住非本单位房,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子女,该住房是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能提供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有效租赁合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海珠区

实际住在单位集体户口地址且是唯一居住地可对口入学

租住公租房的租住户子女,人户一致,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无适龄儿童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原则上由对口小学接收;其他租住户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适龄儿童及父母实际居住在单位集体户口地址、且是广州市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父母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仍在该单位工作的,原则上由对口小学接收。单位集体户口的其他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天河区

可到对口小学办理报名,但未必是最后入读小学

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无任何房产,借住或租住在国有房产或本单位公房,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出具国有房产或单位公房房产证、房屋使用证明(无偿借住或有偿租用证明)和居住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实际居住地消费单据,如水电费、煤气费、固定电话费等)。

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无任何房产(没有单位分房、自建房,需提供单位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租住私人房产或非单位公房,租赁手续完备并于2017年5月5日前租住且租期至少到2020年8月31日的租住户子女,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

如果是以上情况,需先到实际居住地对口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同时天河区教育局也表示,到对口小学办理手续并非一定是最后入读的小学。

荔湾区

只有户口落在租住地才能对口入学

属手续完备、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该住房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无其他自购房产,能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和与租住地址一致的户口簿,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穗无其他房产的证明,该地址户籍户主与租赁人为该适龄儿童的祖辈、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者,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并经审核公示的照顾借读生,能提供其实际居住地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或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唯一居住地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居住证明的,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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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晓玲_GZS1280 来源:南方都市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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