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税:37项社保办费事项“最多跑一次”
2018-05-22 湾区城市群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广州市营商环境,方便缴费人办理社保费业务,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地税社保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通知》要求,广州市地税局编制了《广州地税社保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广州市地税局称,社保费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缴费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从《清单》内容看,社保费事项“最多跑一次”共涉及6大类37项办费事项。6大类办费事项分别是:登记管理、核定管理、申报管理、征收管理、业务管理、政策性缴费业务;其中37项社保办费事项有:单位缴费登记、个人社保登记核定(不包括签订电子缴费协议)、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登记、个人关键信息修改、个人参保变更、个人社保号变更、撤销免参保登记、增减员业务、缴费核定、缴费工资变动申报、个人核定历史变更、缴费证明开具、退休人员延缴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农转居人员延缴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企业未参保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早期下乡知青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等等。这6大类37项办费事项具体业务流程按照《广州市社会保险费征收业务指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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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羊城晚报 来源:羊城晚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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