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义务教育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2018-05-16 湾区城市群
东江时报讯 记者冯丽均 教育问题牵动着广大家长的心。近日,随着《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印发实施和2018年秋季学期招生期将至,市网络问政平台上关于教育收费的咨询也多了起来。东时记者获悉,对于民办义务教育收费仍实行政策定价管理。
某校学费调整请示仍在审核中
“为什么去年涨了学费,今年还要涨,涨幅达到20%一年。”网友“123”对惠州市河南岸下马庄一民办学校的学费问题提出疑问,他称曾向学校咨询,学校回复称,学校的学费标准是由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
对此,市发展和改革局回复称,该校已递交了调整学费标准的请示,目前正在审核阶段,是否调价或者具体调价时间暂未确定。
东时记者获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民办义务教育收费,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通过市场化改革试点,逐步实行市场调节价。市发展和改革局称,因此惠州将延续当前对民办义务教育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作法。
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市民陈小姐则咨询,在哪里可以查到惠州市所有幼儿园的收费标准。
该局称,幼儿园阶段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根据目前学前教育收费管理政策,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市、县两级分级管理。市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可在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查询,各县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可在县区发改部门网站查询。
而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办园机构自主定价并做好收费公示,不须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和备案,所以该局没有民办幼儿园的收费资料。
由《东江时报》与市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开设的 《价格政策咨询台》,长期接受市民投诉或咨询价格问题。市民如需了解价格政策,或投诉身边一些不合理收费现象,可拨打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新闻报料热线(2239110),或发送手机短信至18898898855反映情况。还可登录今日惠州网,或直接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