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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龙花园二期公租房6月底可办理入住

2018-05-16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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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晚报讯 (记者 杜婷) 近日,不少市民反映称,聚龙花园二期公共租赁住房于2017年12月选房后,本预计于2018年4月前后交房,但现迟迟未公布入住时间。记者就此采访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有关工作人员,对方回应称该小区正在进行施工整改,将在6月底可办理入住。

小区将于5月底完成施工整改

据悉,聚龙花园二期为市属区管项目,位于坪山新区坪山街道聚龙山片区翠景路与青松西路交汇处东南侧,共计4519套房源。

2017年12月,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委托深圳万厦居业有限公司开展了小区承接验收工作,因在查验过程中发现了一些质量通病,已转交坪山区建筑工务局进行施工整改,预计于5月底可完成施工整改,6月底可办理入住。

每月租金最低9.45元/平方米

对于市民普遍关注的租金问题,工作人员表示,聚龙花园二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评估工作由市住建局委托深圳市房地产评估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负责开展。

根据《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深府〔2012〕145号)的相关规定:“针对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和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分别按照市场租金的10%以下、30%至50%左右、50%至70%左右确定”,因此,在确定聚龙花园二期公共租赁住房基准租金之前需评估市场租金。

评估中心根据聚龙花园二期的实际情况,在综合考虑交通、配套,楼盘规模等因素后,对可比案例的市场租金进行了修正,最终确定聚龙花园二期的市场评估价为每月每平方米27元,面向低收入家庭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基准租金标准按市场评估租金的35%计算,即基准租金标准为9.45元/平方米·月;面向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和人才家庭等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基准租金标准按市场评估租金的50%计算,即基准租金标准为13.5元/平方米·月。

此外,就市民关注的学位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等问题,工作人员回应称,各租户可根据坪山区教育局和招生学校当年发布的招生公告要求申请学位,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可全力配合提供承租证明材料。

同时将协调相关部门在统筹考虑全区交通运营能力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聚龙花园二期小区周边公交运营线路,增设公交站台,进一步加强区域交通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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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晚报 来源: 深圳晚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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