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东莞2020年年底前关停沙角A厂沙角B厂
2018-05-13 湾区城市群
东莞2018年空气质量指数(AQI)达标85.5%,臭氧8小时第90百分位数下降到165微克/立方米以下,其他指标年均浓度达标。近日,省环保厅印发《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今年全省空气质量改善的目标和众多措施,为东莞环境空气质量下达了明确的目标。
其中引人关注的是,《方案》中明确提出“优化整合燃煤电厂”,在保障供电安全的前提下,推进服役到期、服役时间较长及位于城市建成区的燃煤电厂优化整合和淘汰。2020年年底前关停沙角A厂、沙角B厂等燃煤发电机组,积极推进东莞沙角电厂其他机组和东莞三联热电等狮子洋周边煤电提前关停。
■沙角电厂在广东电力供应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图为沙角A火力发电厂 资料图片 程永强 摄
关停沙角A厂和沙角B厂
目前,影响东莞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源是PM2.5和臭氧。据初步评估。在PM2.5本地源中,东莞的火电厂贡献了13%。
《方案》提出,要优化整合燃煤电厂。在保障供电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广东省能源结构调整计划,对超过机组设计寿命且不符合能效、环保、安全、质量等要求的燃煤机组实施淘汰替代,推进服役到期、服役时间较长及位于城市建成区的燃煤电厂优化整合和淘汰。其中,对东莞“优化整合燃煤电厂”提出明确的目标,2020年年底前关停沙角A厂、沙角B厂等燃煤发电机组,积极推进东莞沙角电厂其他机组和东莞三联热电等狮子洋周边煤电提前关停。
昨日,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东莞已出台《东莞市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着力推动火电厂和自备电厂煤改气,推动沙角电厂加快搬迁。2018年9月底前,完成自备电厂煤改气所需的城镇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拓展上游稳定气源,加强天然气供应保障,督促沙角电厂2018年年底前制定搬迁计划。
淘汰高污染高排放企业
高污染高排放企业,与绿水青山格格不入。《方案》明确提出,淘汰高污染高排放的行业和企业、淘汰“散乱污”企业、淘汰高污染燃烧设备。
根据《方案》,全省各地级以上市要在2018年6月底前,全面梳理本行政区域内钢铁、水泥、玻璃、化工、陶瓷、造纸、石材、有色金属等高污染行业企业和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行业企业,清查相关行业中能耗、环保等达不到标准以及属于落后产能的企业。2018年年底前完成城市交界处、工业集聚区、村级工业园“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
事实上,针对高污染高排放的行业和企业,东莞早已实施淘汰整治行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东莞市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提出,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果断淘汰那些高污染、高排放的产业和企业,为新兴产业发展腾出空间。2018年年底前,完成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企业的50%淘汰任务;2019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淘汰任务。
目前,东莞正构建“散乱污”名录清单,实行动态更新和台账管理,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整治改造一批”要求进行分类处置。各镇街(园区)履行“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主体责任,层层分解到部门和村(社区),全力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2018年年底前,全市完成5000家“散乱污”企业淘汰整治工作,基本完成“散乱污”企业淘汰整治工作。
深化工业锅炉综合治理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18年起,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城市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省禁止新建10蒸吨及以下燃煤等高污染燃料锅炉。
《方案》要求,2018年6月底前,东莞要制定实施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退出计划,逐步推进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含企业自备电站)超低排放改造。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含企业自备电站)超低排放改造。
据介绍,东莞工业锅炉数量比较大,但清洁化程度不高。目前,全市锅炉总量超过2000台,电力、造纸等行业燃煤消耗量大,占全市耗煤量的90%以上,清洁能源改造进度比较缓慢。
目前,东莞正着力淘汰改造燃煤锅炉等燃烧设施,全面禁止新建燃煤锅炉等燃烧设施。2018年5月底前,将全市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Ⅲ类管理。采用经济鼓励和强制执法等综合手段,推动企业对燃煤锅炉等燃烧设施进行淘汰或改造清洁能源。制定高污染燃料淘汰补助政策,对限期未完成淘汰改造的企业按照法律有关要求进行查封。同时,严格控制污染来源,禁止新建扩建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加强监察监测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倒逼企业进行淘汰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