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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拟提高到980元/人月

2018-05-04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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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羊网讯 记者欧阳志强报道:近日,佛山市民政局官网挂出《佛山市民政局关于征求提高我市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相关事宜意见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提出拟提高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至980元/人月。

《公告》称,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提高2018年全省低保最低标准的要求,结合佛山市实际,拟提高佛山市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由900元/人月提高到980元/人月,低保补差标准不低于560元/人月。

《公告》明确,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所需资金由各区财政按照原资金渠道筹措解决。各区按批准新标准当月的低保名册补发今年未达标月份的差额,其中2018年新保的低保户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

目前,征求意见正在公示中,到2018年5月8日截止,公示期间,市民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馈至佛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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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欧阳志强 来源:金羊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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