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东莞首套房最高可贷120万元!
2018-04-29 湾区城市群
昨日,市公积金中心公布了诸多公积金贷款新政。其中,自5月1日起,东莞市缴存职工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最高额度将有大幅提升,首套自住房最高可贷120万元!
新政1
取消最高贷款额度的单/双职工区分
此次最高贷款额度调整的同时取消了原来对于最高贷款额度的单/双职工区分,将最高贷款额度直接落实到购买首套或二套的住房。
下月起,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购买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而在此前,按单/双职工区分,缴存职工单人最高贷5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80万元。
新政2
港澳台同胞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5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港澳台同胞,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而在此前,港澳台人员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分布较广,长期在我市生活工作的港澳台人员不在少数,不少港澳台同胞也存在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需要。5月起,参与缴存的港澳台人员离职可按“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办理提取。
新政3
商转公“以贷冲贷”收款账户调整
下月起,商转公贷款选择以贷冲贷方式的收款账户只需提供广东省内(除深圳市)开设的个人有效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即可办理。
据介绍,原有政策要求,以贷冲贷方式的收款账户须为原商贷还贷账户,部分没有与该支付平台运营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的银行的商贷借款人无法办理商转公。
为了让更多缴存职工享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低利率的优惠,5月起,公积金中心将作出调整,商转公贷款选择以贷冲贷方式的收款账户调整为只需收款账户为借款人本人名下的储蓄账户即可。具体的银行名称及受理范围可到公积金中心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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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伍江 来源:东莞时间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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