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办理公积金业务需到市行政服务中心
2018-04-24 湾区城市群
22日,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蓬江区、高新区(江海区)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等业务办理地址将迁移到市行政服务中心,5月1日起正式在新地址受理业务。
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5月1日起,设在住建大厦的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住房保障业务窗口、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窗口将搬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江门市堤西路88号)四楼B区对外服务。
据了解,搬迁当天起,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业务、住房补贴资金归集审核、支取住房货币补贴审批、房改房出售、出具个人是否享受住房货币补贴和房改房优惠政策购房证明、出具是否房改房商品价证明、住房基金提取审核、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等业务停止在住建大厦受理。蓬江区、高新区(江海区)的市民从5月1日起,需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上述业务。
据介绍,搬迁后,原公积金等业务将取消原微信预约服务,市民可使用网上办事大厅预约服务预约公积金业务,市民可提前至少1天的下午5时前申请。此外,记者了解到,一个预约号仅限办理一个同一企业(个人)已预约的业务,一个企业(个人)一天只能预约两次。如不能依时应约则需在预约日前一天下午5时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办事预约”栏目取消预约。当事人在约定日期、约定时间段内没有到场的,视为放弃预约,如果市民在6个月内有3次失约记录,系统将在未来一年内禁止市民使用该服务。此外,预约时预留的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必须与实体大厅办理业务时出示的证件号码一致,否则大厅工作人员有权不给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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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涛 来源:江门日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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