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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职工异地流动 公积金可“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2017-07-23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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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广东省住建厅通报,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21个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部接入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并上线运行,异地转移业务已全部通过该平台办理,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为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异地流动,适应跨城市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的业务需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发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广东省按照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行了部省培训、跟踪进度、督促检查、测试上线、分批接入。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15个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该平台与省内17个城市以及省外4个直辖市、3个自治区、18个省办理转移接续业务,累计转出2199笔,转出资金4787.49万元;累计转入2241笔,转入资金5038.41万元。另有6个住房公积金中心尚未发生异地转移业务。

广东省住建厅方面表示,该平台的应用极大方便缴存职工的异地提取,提升了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是一件利民惠民的好举措。第一,跨区域就业的缴存职工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即可通过平台办理转移接续业务,解决了过去职工往返奔波、手续繁杂、时间过长等问题。第二,转入的职工可以利用平台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业务信息的接续,有利于转入地中心及时为职工提供贷款、提取等服务,有助于更好地为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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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佳文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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