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下月起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停止流通,兑换攻略在此!
2018-04-04 湾区城市群
近日,央行宣布自2018年5月1日起(即下月起),停止第四套人民币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纸币和1角硬币(以下简称“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在市场上的流通。
那么,为何要停止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流通?惠州市民又该如何进行兑换?
停止原因
流通量占比不足1%
对于停止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流通,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方面了解到,第四套人民币于1987年4月27日开始发行,流通时间已逾30年,即将在2018年5月1日起停止流通的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的流通量占人民币流通量不足1%,且绝大部分已经残损或处于沉淀状态。
同时,第四套、第五套人民币长期并行流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众识别和人民币管理难度,不利于人民币流通。
因此,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宣布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停止流通。
兑换方式
任一金融营业网点可办理
关于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兑换问题,人行方面也进行了工作安排。
其中,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为集中兑换期,在此期间,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持有人可到任一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兑换。
在集中兑换期结束后,市民也可到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选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兑换,而被选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至少确定一个营业网点办理兑换业务。
■知多点
停止流通人民币
不具法定支付效力
或许有人会问: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要是不去银行兑换,还能在使用吗?
答案是:不可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公告,停止流通的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在法律上意味着该版别人民币不再具有法定支付效力。
换句话说,自2018年5月1日起,经济交易的买方不应再使用第四套人民币停止流通的券别进行支付,卖方有权拒收第四套人民币停止流通的券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