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需谨慎 一不小心或吃大亏
2018-03-22 湾区城市群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刘晓丽 彭莉媛) 随着合租、单身公寓等租房形式,以及房屋中介、贴吧群组等租房平台涌现,为人们带来更多便利的同时,也隐藏着一些安全隐患。近年来,各地频频发生针对女性实施的性侵案件,去年越秀法院共受理该类案件13件,其中不乏涉及租房领域的性侵案件,妇女儿童权益遭受着极大的威胁。
案例 1
假意租房,入室后强奸房东
李某以租房为由将被害人邹某(女)约至邹某放租的住所处。在该房内李某持水果刀威胁被害人邹某,致邹某不敢反抗后,用胶带捆绑邹某,脱掉邹某衣物,拍摄其裸照,强行与邹某发生性关系,并将邹某包内的现金人民币1000元、银行卡1张抢走后逃离现场。
同日晚上9时许,李某到银行取款未果后致电被害人亲属,以公开邹某的裸照相威胁,欲索要人民币7万元。
后李某被抓获归案。李某被越秀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00元。
案例 2
与陌生男子合租,半夜遭遇性侵
高某与被害人吴某(女)是合租关系,两人拥有独自的卧室。
据吴某述称,2017年8月19日凌晨1时许,高某通过厨房通道爬窗进入其卧室,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吴某事后讲述,案发当晚高某用带酒精的毛巾掩住其口鼻,并拉高上衣勒住其脖子,其虽尽力挣扎,但反抗无力。
当日5时,吴某以上厕所为由离开房间,通过手机向朋友求助报案后,被民警解救。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法官提醒
女性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越秀法院审理的性侵案件除了涉及租房领域外,还涉及在酒吧喝酒时,女性因喝醉被同行男性侵害,也有女性深夜独自在外被男性挟持侵害的。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么妇女儿童应该怎样防范性侵呢?法官提醒:
1.与人合租时,应通过正规的平台或渠道,在选择租房时要注重房屋的安全性,如是否有安装防盗网、房间窗户是否能锁紧等;
2.单身女性在合租时,尽量选择与女性合租。如无法选择与女性合租,要对合租人员的工作情况、日常作息、人格品质多做考量,同时有必要随身携带防狼设备;
3.女性在外聚餐、饮酒时需提高自身防范意识,控制好酒量,适当饮酒即可;
4.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相关知识的教育,提高孩子的保护意识,熟悉孩子的作息规律,孩子未按规定时间回家时需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