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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拟租房备案可按规定申请居住证享受公共服务

2018-03-09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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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佛山市住建管理局发布《佛山市房屋租赁备案规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佛山市住建管理局建立佛山市房屋租赁平台,推行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为社会公众、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等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等服务。

据南都记者了解,目前佛山房屋租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公测版)已经上线。其中,包括租房、放盘、合同网签、合同备案、政府监管、机构查询等功能。同时,《佛山市房屋租赁合同(住宅)》示范文本,已经在今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使用。

《征求意见稿》中特别提到,非本市户籍的承租人持经备案的《佛山市房屋租赁合同(住宅)》及身份证明可办理居住登记,登记满半年后按照《佛山市居住证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可申领居住证,并享受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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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方都市报(深圳) 来源:南方都市报(深圳)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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