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穗人员将按积分梯次享受公共服务
2018-02-27 湾区城市群
金羊网讯 记者罗仕、通讯来穗宣报道:2月27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及实施细则,明确了来穗人员按照个人条件和社会贡献积分,梯次享受公共服务的机制,构建了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1+N”制度框架。
据了解,该规定及实施细则将现在由各单位分别实施的积分制入户、积分制入学、积分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及其他权益和公共服务统筹起来,统一制度框架,使用同一积分指标体系、统一操作流程。通过制订科学的积分指标体系,按个人自愿和属地申办的原则,将个人条件和社会贡献情况换算成积分,再将积分与公共服务挂钩,按积分高低享受公共服务。
其中,《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共23条,重点内容包括: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和对象,积分的申报、认定、排名、调整、查询、注销,积分申请人凭积分排名或凭分值享受的服务和权益,对积分制管理异议的处理等。《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共18条,核心内容是指标体系和分值表。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3大项12小项组成。基础指标由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文化程度、年龄状况等4项组成;加分指标由技术能力、创新创业、特定职业与服务、社会服务和公益、纳税情况、表彰奖励等6项组成;减分指标由信用情况和违法违规与刑事犯罪2项组成。
指标体系中指标分值的设置
一是设置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对居住证每满1年计3分,指标分值上不封顶,是为了体现在穗居住时间越长积分越高的政策导向。对申请人居住地由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转移到广州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一年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对申请人或申请人夫妇共同在从化区、增城区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增加5分。
二是设置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在穗就业(创业)并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含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1年计1分。
三是设置文化程度指标,是为了吸引和留住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增添城市活力。
四是设置年龄指标,年龄分值向青年人口倾斜,是为了优化广州人口年龄结构,缓解广州人口老龄化进程。
五是设置技术能力指标,是为了突出向技能人才倾斜,旨在引进广州先进制造业急需的技能人才。
六是设置创新创业指标,是为了鼓励人才在穗创新,吸引人才在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七是设置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服务行业指标,是为在城市必需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的来穗人员(如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建立融入广州的通道,稳定城市必需的公共服务领域员工队伍。
八是设置社会服务和公益指标,是为了对做出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的来穗人员给予一定的鼓励,发扬雷锋精神,体现社会正能量。
九是设置纳税情况指标,是为了鼓励人才在穗创业,向创业成绩优异、社会贡献明显的人才倾斜。
十是设置表彰奖励指标,是为了鼓励来穗人员在穗建功立业,向在广州工作期间获得的奖励的来穗人员倾斜。
十一是设置减分指标,主要包含信用不良记录、偷漏税行为、受到治安处罚、受过刑事处罚等扣减分数上不封顶,是为了体现诚信守法的政策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