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穗人员积分向创业成绩优异人才倾斜 在从化增城拥有自有产权住房可加分
2018-02-28 湾区城市群
来穗人员将按积分高低享受公共服务,在从化增城区拥有自有产权住房可加分。27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及实施细则,明确了来穗人员按照个人条件和社会贡献积分,梯次享受公共服务的机制,构建了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1+N”制度框架。
实施细则的核心内容是指标体系和分值表。基础指标由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文化程度、年龄状况4项组成;加分指标由技术能力、创新创业、特定职业与服务、社会服务和公益、纳税情况、表彰奖励6项组成;减分指标由信用情况和违法违规与刑事犯罪2项组成。
为体现在穗居住时间越长积分越高的政策导向,在合法稳定住所指标设置方面,对居住证每满1年计3分,指标分值上不封顶。值得注意的是,对申请人居住地由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一年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对申请人或申请人夫妇共同在从化区、增城区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增加5分。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认为,这有助于通过加强落户引导实施中心城区“抽疏”战略,使城市人口分布更加合理。
此外,还设置了社会服务和公益指标,对做出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的来穗人员给予一定的鼓励。设置纳税情况指标,鼓励人才在穗创业,向创业成绩优异、社会贡献明显的人才倾斜。设置表彰奖励指标,鼓励来穗人员在穗建功立业。值得注意的是,实施细则还设置了减分指标,主要包含信用不良记录、偷漏税行为、受到治安处罚、受过刑事处罚等,扣减分数上不封顶,以体现诚信守法的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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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昌道励 来源:南方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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