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人才入户条件调整!部分群体新增两个要求
2018-02-08 湾区城市群
惠州去年“9·26”人才落户新政的落户条件,近日已出现2个重大变化。南都记者走访获悉,部分学历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落户惠州,新增了“劳动合同”和“社保”2个条件。增加“劳动合同”系因有较多外地公务员将小孩入户惠州等因素;增加“社保”要求,系根据今年1月24日发布的《惠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
劳动合同:
去年11月中旬起实施
2017年11月10日起,惠州本土论坛陆续出现网友发布惠州人才入户“暂停”内容网帖。网帖称,准备好相关资料前去申请办理人才入户,却被告知暂停办理,无法申请。网帖的作者来自惠城、博罗、大亚湾等多个县区。
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17年11月16日也贴出“暂停受理”通知称,为更好地做好引进人才落户工作,该局近期对引进人才入户业务办理流程进行完善和优化。待完善后将尽快恢复办理。11月17日下午,惠州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和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均恢复办理“人才入户”。
南都记者发现,最新办理的申请者,多被要求提交1份《人才引进承诺书》,该承诺书需附带2个附件,一为承诺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机构证照复印件,二为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应届本科生不需要,另外落户惠东博罗龙门的也不需要。”有工作人员介绍。
在新版的“惠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申请核准表”中,也新增了引进单位名称、引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引进单位意见等三栏。
社保:
要求6个月或3个月
“惠州人才落户,最近又增加了社保要求”。近日,办理人才落户的部分市民再次向南都记者爆料。南都记者走访惠州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和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个部门工作人员均介绍,新规定是根据1月下旬的《惠州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内容而定。
在人才落户的社保条件方面,应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暂缓就业)高校毕业生落户惠州各个县区,均不需要社保。这一门槛比以前更为降低,此前的以上群体,学历要求为本科,此次降低为大专。
部分人才落户有社保6个月或者3个月的要求。若非应届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落户惠州市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需要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及6个月社保;若他们落户惠城区没有设街的镇及惠阳、仲恺、大亚湾,需要有劳动合同及3个月社保;若他们落户惠东、博罗、龙门,则不需要社保,但仍需要劳动合同。
“这个门槛有变化,希望人社部门给予更清晰的通告和指引”。昨日,在惠州市人社局办理落户申请的叶先生介绍。
解读 部分在惠州无工作人员申请落户仅为小孩读书
惠州人才落户为何有2波门槛条件变化?熟悉惠州市引进人才落户工作的人士介绍,这是因应了惠州实际作出的2次政策微调。
据介绍,自2017年9月26日惠州人才落户新政实施后,不少在惠州无工作的人员甚至是外地的公务员,仅为小孩到惠州读书,申请落户惠州。
“惠州的教育公共资源有限,如果这些落户者不在惠州工作,其落户对惠州有多大意义?”分析人士称,惠州官方或是考量这一点,方才调整落户门槛,“最新的门槛是劳动合同和社保”,“劳动合同好办,但社保则是新门槛”。
南都记者获悉,今年1月下旬发布的《方案》,也再次堵塞此前的个别政策模糊地带。《方案》进一步明确解读,惠州引进人才是引进惠州以外的人才,“明确引进人才对象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相应学历或一定技能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此前,部分户籍在惠城区以外的市民,仅凭学历申请落户惠城,这一群体的落户申请均未获最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