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加快建设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018-01-31 湾区城市群
随着综合型、专门型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拓展,中山群众正越来越便捷地享受到公共法律服务。
陈娟 摄
2013年,中山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正式启动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至今已经顺利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
历经五年发展,中山深化公共法律服务的成效可圈可点。在中山市司法局的统筹和引导下,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持续向基层下沉,公共法律服务方式不断创新。当下,这项工作正在迎来2018年工作开局,以服务创新积极回应民众需求,中山市司法局瞄准三大方向,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服务非公企业,深化教育领域公共法律服务,奋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的升级版,加快建设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强平台▶▷拓展深化综合型实体平台建设
在西区综治中心一楼的群众接待厅内的法律服务窗口,常备着匡腊光的两张名片,在两张不同的卡片上,他的身份分别是广东维纳律师事务所律师和西区办事处法律顾问。前者标示着他的社会职业,而后者更多地代表着这个职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
作为西区办事处法律顾问,他具体负责向沙朗、厚山、隆昌3个社区提供公共法律服务,西区的另6个社区则由其团队的其他律师对接服务。除了协助社区处理常规的村务,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等,他和团队的同仁,还根据不同社区的不同需求向他们提供特色的“菜单式”公共法律服务。
匡腊光和他的团队所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正是中山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5年背景下的一个缩影。以社会化的形式,将专业的法律服务资源打造成具体的产品,下沉到基层,让每个居民都能在家门口享受到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山市利用5年时间已经搭建起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骨架,积极参与并有力地推动了“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形成。
新一年的工作已经拉开序幕。中山市司法局局长赵小冰介绍,2018年,中山市司法局将坚持公共法律服务的形式和内容创新,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社会治理作用,助推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同时,完善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站、微博、微信为一体的“12348广东法网”(广东公共法律服务网),强化与110等热线的联动,拓展深化以镇级为重点的综合型和专门型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优化覆盖城乡的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全面建立运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微信群、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推动线上、线下服务方式对接,打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升级版。
此外,中山市司法局还将扩大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推动人民调解、行业专业性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整体效果和效力。
在这一背景下,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律协联合举行了中山市律师调解中心以及8个派驻工作室揭牌仪式,中山市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全面铺开。以律师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的工作机制,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商事调解等机制,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衔接,将更有利于及时化解民商事纠纷,这标志着,中山市司法局在推进专业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方面又迈进了一步。
优服务▶▷推动法律服务市场的供给侧改革
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离不开公共法律服务的保驾护航,反言之,公共法律服务也从来不应该缺席于经济社会发展。新的一年,中山市司法局正在尝试从优化企业法律服务中寻找着力点,推动法律服务市场的供给侧改革。
赵小冰表示,非公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推进非公经济的健康发展对于经济社会整体健康发展尤为重要。2018年,中山市司法局将主动服务中山非公企业,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为企业做个法律体检,就可以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提升持续发展的动力。”赵小冰认为,“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既是法律服务提供者的目标,也是法律服务提供者的责任。今年,市司法局将联合市工商联出台合作方案,组建法律服务团,设立商会法律服务中心(站)、维权服务中心、调解工作室,开设法商服务在线、法商服务直通车、法商论坛,开展企业法律体检、培育企业“法律明白人”等,打造多种类型的平台,以多种形式将便捷专业的公共法律服务送到企业。
以此为着力点,推动中山市法律服务市场的供给侧改革,推进中山市法律服务在经济领域的精准供给、有序供给和有效供给,服务非公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助推非公企业转型升级,增强中山非公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能力。同时,中山市司法局还将重点探索公益性法律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合作模式,从而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商会及成员的法律服务需求,实现互惠共赢。
拓领域▶▷助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校园”
开启新的计划,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正在走向精细化,统筹推进、全面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正在进入特定的垂直领域。
赵小冰介绍,今年中山市司法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一个重要方向,就是推动全市学校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深化教育领域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她介绍,去年来,中山市司法行政系统推动了一系列普法进校园活动,市司法局与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签订合作共建框架协议,成立了中山首家法律援助校园工作站;市律协直属党支部与东区中学党总支共同启动了“共建法治校园”活动;检、司、律共商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服务以及保护工作……在这一过程中,中山市司法局也发现,普法进校园活动在全市仍处于分散推进的“偶发式”状态,普法课程不系统,法治课内容的实效性、针对性都有待提高,学校的法治意识也有待加强。此外,除了校园普法,其他法律服务在校园内仍较匮乏。
赵小冰介绍,要改变这种现状,有必要在学校统筹推进包括普法在内的公共法律服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2018年,中山市司法局的重点工作之一,就将围绕改变这一现状展开。
市司法局将针对当前中山市学校法律顾问和普法进校园工作存在的问题,推进全市中小学校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做好学校法律顾问、未成年人保护和普法宣传等工作。拟与市教体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由市司法局和律协做好公益普惠加精准化法律顾问项目策划,由教体局推动各中小学校选择优质项目、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律师、律师事务所或团队),实现全市中小学校法律顾问全覆盖。同时,与市检察院开展合作,共同推动未成年人案件专人办理制度,进一步提高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律师专业水平,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校园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后,法律顾问将成为校园普法以及提供校园公共法律服务的统一责任人,建立制度、压实责任,将极大提升校园公共法律服务的专业水平,加快推进校园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赵小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