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肇庆绿”,下一步怎么做?市环保局局长这样说
2018-01-16 湾区城市群
广东省环保厅近日公布各地空气质量排名,肇庆市排名全省第18位,同比上升1位。日前,记者就2017年我市空气质量问题专访了市环保局局长、市环委办主任陈金銮,他表示排名进步显示我市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但出现反弹,对突出问题还需加强精细化管控力度。
陈金銮表示,2017年我市两项主要指标在全省均取得了进步,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排名18名,同比上升1名,优良天数排在珠三角排第4,全省第16位,同比上升1名。但从污染物浓度看,城区的空气质量却出现反弹,PM2.5年日均值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8%;PM10年日均值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6%;其他指标除SO2同比下降外,均呈不同程度的上升。我们工作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陈金銮说,近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对空气质量整治常抓不懈,全市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全省排名的进步证明了我市工作的成效。每次听到市民点赞“肇庆蓝”的时候,我们都深感幸福。但我们需要认识到,空气质量是一个综合结果。我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的调整需要一个过程。目前处于大开发、大建设阶段,建筑工地和道路施工扬尘管控还不够精细,大幅增加的重型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带来的尾气排放,是一个重要原因。再次,五大领域治理工作中,生物质露天焚烧、散乱污企业等还存在监管不到位问题。另外,2017年气象条件不利,降水减少,小风天数增加,也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
陈金銮指出,我市近年对工业污染整治力度非常大,包括对陶瓷、玻璃等行业进行总量定额减排,淘汰高污染小锅炉,关停小散乱污企业,推行集中供热等。此外,加大对工业企业的环保执法监管,特别是2017年,环保违法立案宗数同比上升309%,行政处罚案件同比上升280%,查处金额同比上升197%.实施环境违法排污有奖举报,率先在全省实行在线监控数据执法处罚,违法排污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企业环保守法自觉性逐渐形成。
陈金銮还指出,2017年,我市在贯彻“大气十条”上持续加大力度,不断深入。从2014年“燃煤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扬尘污染控制”三大领域,拓展到2016年“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生物质焚烧源、农牧源”五大重点源头的综合整治,再到2017年对“五大领域”进行精细化的防控,在各个市直部门尤其是牵头单位和各地政府的努力下,我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我市2017年PM2.5、PM10年均浓度比2013年分别下降22.6%和32.9%,超过《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分别下降15%和10%的要求,圆满完成国家“大气十条”第一阶段考核任务。
空气质量要想作进一步突破,接下来我们需要解决什么问题?
陈金銮表示,从数据上已经清晰反映了,PM2.5和PM10两项指标还比较高,要加大整治力度,降下来。污染的原因也比较清晰,这几年的整治成效也说明我们治理的方向是正确的,药方是对的,关键在围绕空气质量改善的五个重点领域抓落实,关键要有一抓到底的决心和韧劲。诚如一直所说,我们亟须加大传统低效产业的整治和提升力度,加大对扬尘源(包括道路保洁)、移动源(包括施工机械、船舶)、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生物质露天焚烧等领域开展更精准化和更严格的管控。刚刚举行的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对大气污染防治也进行了部署,力争2018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0%以上,全省排名上升1—2位,控制好空气污染“五个源头”,突出抓好工业源和扬尘源精准管控。我们有信心,蓝天白云必将成为市民生活的标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