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城镇低保人均月补703元
2018-01-09 湾区城市群
昨日,记者从2017年度全市民政工作会议获悉,2017年,中山在全省率先大幅提高低保水平,标准从629元提高到896元,增幅42.4%,城镇、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分别提高到703元、648元,比省要求高35%以上。至去年11月底,发放低保资金6762.5万元,同比增48%。
民生保障水平大幅提高
据了解,中山市去年在全省率先大幅提高低保水平,标准从629元提高到896元,增幅42.4%,城镇低保月人均补助提高到703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提高到648元,比省要求高35%以上。至2017年11月底,全市共发放低保资金6762.5万元,同比增长48%。
志愿者看望低保老人。
低保户补助提高,他们的生活得到极大改善。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7208元,比省要求高113%;医疗救助力度加大,去年9月起市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从70%提高到80%以上,向13320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068万元,平均每人次住院医疗救助水平达3149元,比省要求高11.4%。向10036户次困难家庭发放临时困难救助2106万元。并新增5个冠名基金和23个微基金,新募集慈善资金2977万元,年累计募集慈善基金总额达1.34亿元。
建立市镇村三级复退军人服务组织
中山在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得到省民政厅的肯定。全面建立市镇村三级复退军人服务组织,出台四项服务措施及五条优待机制。并首次举办全市退役士兵欢迎仪式和复退军人专场招聘会。
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提高12%,节日慰问金统一提高到每人2600元,去年共发放抚恤补助金4700多万元、节日慰问金919万元、义务兵家庭及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2800多万元。
同时,社会化拥军不断发展,市爱国拥军促进会不断发挥桥梁作用,“军人服务军人、军人管理军人”做法初见成效。
六镇区敬老院实现“公建民营”
另外,推进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敬老院收住社会自费老人可以得到政府补贴。6个镇区敬老院实现“公建民营”,全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42.5张。中山市华宇乐颐养院、火炬区颐康老年服务中心达到省5星级养老机构标准。“银龄安康行动”综合覆盖率达107%,获得省“突出贡献”等四大奖项。向全市3.4万多名高龄老人发放政府津贴1758万元。
去年圆满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277个村(居)委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居)委会成员1350人,“一肩挑”比例、交叉任职率、参选率、一次选举成功率、非户籍人口参选试点占比等均远高于省要求。
筹集福彩公益金约3.39亿元
市民政局在规范资金管理方面成立计财科,对5个下属一类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强化督办通报制度。截至去年11月底,资金执行率达94.41%,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出台《中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福利彩票销售再创新高,全年销售11.77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约3.39亿元。
中山市副市长袁永康表示, 2017年,中山市在全省率先大幅度提高低保水平和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充分显示出市委、市政府对民政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