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1万户以上居住区必须单独配建中学
2018-01-07 湾区城市群
《惠州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日前印发。《方案》提出,要更好地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标准“四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在城乡全覆盖;到2020年基本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和现代化学校建设。
目标
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
根据 《方案》,我市将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标准“四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在城乡全覆盖,即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到2020年基本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壁垒,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县域内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乡村弱”和“城镇挤”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大班额基本消除(到2020年基本消除小学45人以上、初中50人以上大班额),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达到相应要求;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
到2020年,公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保持在100%;民办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2018年达93%,2020年达98%以上。公办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覆盖率2018年达65%以上,2020年达85%以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覆盖率2018年达40%,2019年达80%,2020年达100%。
措施
3000~5000户居住区至少建一所小学
《方案》指出,市、县(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组织审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镇、村规划时,应将配套建设完善的教育设施 (包括义务教育学校设施和用地等)作为审查内容;将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标准化学校,1万户以上的居住区,必须单独配建中学;3000~5000户居住区,至少应配建一所小学。
如何消除大班额问题?《方案》明确,要通过统筹“十三五”期间义务教育学校新建和改扩建校园校舍等项目,通过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实施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或学校联盟、均衡配置师资等方式,加大对薄弱学校和乡村学校的扶持力度,促进均衡发展,限制班额超标学校招生人数,合理分流学生,在保证零增量的基础上,逐步消除现有大班额。
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
《方案》明确,要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即落实 “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要求,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公办学校学位不能完全满足随迁子女入学需求的县(区),要在近年来实行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公办学校办法的基础上,按照“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要求,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优化积分项目及标准,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的办法。以县(区)为统计单位,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小学、初中的人数应达到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入读小学、初中总人数的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