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看过来!珠海“异地中考”或继续放宽,教育局向您征询意见啦
2018-01-05 湾区城市群
这个跨年,珠海“中考改革”的消息接二连三。不久前,珠海教育局就“中考指标生”及“高中自主招生”两项改革措施举行听证会,近日,“异地中考”政策又将调整。
1月3日,珠海教育局发布公告,对完善“异地中考”政策公开征求意见。调整主要涉及两个部分,一是计算居住证和社保的截止日期问题,二是关于三年居住证的表述问题。珠海正处于“中考改革”过渡期第二年,本次征求意见的方案整体上继续放宽了“异地中考”的限制条件,不少家长持赞同看法,认为更加合理和人性化。
“非户”入学:可多计算5个月社保时长
市教育局表示,此次征集意见主要为促进教育公平、保障来珠海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因此对随迁子女在珠海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拟完善条件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征询意见主要为两点内容。一是将计算居住证和社保的截止日期——中考当年3月31日,调整为:中考当年8月31日;二是将“持有珠海连续3年以上居住证”的要求,完善为:持有珠海居住证满3年。
两项调整事实上是对异地中考限制条件进行了放宽。按照调整方案,非户籍子女家庭入学时,将可以多计算5个月的社保和居住证时间。而对于此前居住证有“断档”的家长来说,“连续3年以上居住证”的要求改为“持有居住证满3年”,也解决了“不连续”的障碍,政策更为宽松。
学生家长:调整很人性化
对于此次政策可能面临的调整,记者也随机采访了多位教育界人士和家长。香洲区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其实去年就有家长提出社保和居住证时间计算应当截至到开学前,此次调整也是顺应家长这一诉求。
对于此次调整的两点,家长王女士认为调整方向是合理的,“异地中考、异地高考是国家的大势所趋,政策应当为由此类需求的家长提供方便,而非加以限制,居住证社保时间定在开学前比之前的合理”。该家长认为,他发现国内许多其他城市都是按照8月底时间局算,此次调整也是跟全国看齐。
对于居住证的表述,也缓解了不少家长的难处,记者了解到,此前有些家长因为居住证中间有断档,知道知晓政策才去重新办理,此次要求“连续”就已不可能实现,“此次的调整更为人性化,也更加符合实际情况。”家长张先生表示。
目前,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一是自行下载并填报《完善随迁子女在珠海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意见表》后,发送至邮箱:183048783@qq.com.二是电话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756-2124373,接收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上午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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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异地中考”
需满足“三个3年,两个合法”
2016年,珠海正式出台“异地中考”政策,与全省“异地高考”政策相衔接。政策提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珠海报考普高必须满足“三个3年,两个合法”要求,即考生具连续3年本市初中学籍、考生父亲或母亲具有连续3年居住证及累计3年社保,父母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住所。去年起珠海出台“异地中考”新政,并设置了三年过渡期。2018年仍是政策过渡年,到2019年,将严格执行“三个3年,两个合法”。
因此,2018年,随迁子女在珠海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为,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持有珠海居住证连续满两年、在珠海办理的社保累计满两年、随迁子女具有珠海初中连续3年学籍。计算居住证、社保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
2019年起,随迁子女在珠海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将变为,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珠海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持有珠海连续3年(含)以上居住证,并在珠海参加社保累计满3年(含)以上,随迁子女具有珠海初中3年连续学籍。计算居住证、社保的截止日期为当年3月31日。
需要注意的是,在珠海就读且具有珠海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三随迁子女毕业生,报考珠海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含技工)学校不受上述条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