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建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每人月补贴最高6000元
2018-01-04 湾区城市群
横琴近年开发加速,致力打造“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和“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
大公网1月4日讯(记者 方俊明)继“港人港税、澳人澳税”、特殊人才奖励、创新驱动团队落户扶持等之后,珠海横琴自贸区4日公布,本月起实施《横琴新区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不与户籍或个人房产挂钩,拥有一定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国家职业资格等横琴所展所需的各类人才均可申请,给予长达三年的住房和生活补贴。而且,人才层次或专业技术资格越高,补贴就越多,每人每月最高补贴可达6000元(人民币,下同),特别突出的还可以提高标准。
补贴不与户籍或房产挂钩
据《办法》,对在横琴登记注册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包括应届大学毕业生、引进的在职人才和留学归国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36个月的住房和生活补贴。而且,不与户籍挂钩、不与个人房产挂钩,与用人单位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并依法在横琴新区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人未享受过珠海市或横琴新区其它类型的住房保障待遇的就可申请。
该《办法》还注重全覆盖以及存量和增量人才的统筹兼顾。对拥有一定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国家职业资格等横琴所展所需的各类人才全覆盖。无论是之前来横琴的还是新引进的,只要愿意扎根横琴,持续为横琴发展做出贡献的均可享受。
申请资格全覆盖各类人才
对于博士或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除享受高标准的补贴外,不受其所在单位纳税额度的限制。而且,年龄要求更加开放,博士或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放宽到55周岁以下,其他统一在50周岁以下,确属横琴发展所需的紧缺人才,年龄条件还可以适当放宽。
按照《办法》,人才层次或专业技术资格越高,补贴就越多。其中,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给予6000元/月/人的补贴,特别突出的还可以提高标准。
专业技术资格越高补贴越多
博士或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给予3000元/月/人的补贴;硕士或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给予1200元/月/人的补贴;学士或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符合《珠海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且取得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600元/月/人的补贴。
《办法》还突出对创新企业和项目引进人才的支持。对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机构和经区管委会批准引进的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国家级众创空间、省级以上孵化器等,登记注册3年内不做纳税额度的限制要求。
打造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
横琴新区管委会指出,今次是在“港人港税、澳人澳税”、重大人才工程配套扶持计划、外籍人才出入境便利、博士后专项资助、人才引进核准入户等人才政策基础上,再次重金投入促人才“乐业安居”的重要举措,打造“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和“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据统计,目前横琴已引进创业类的国家“千人计划”专家超过70人,培育省级创新创业团队1个、省领军人才2名;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创新实践基地)8家,并获批独立招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