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办幼儿园拟实行政府定价 不得开设收费兴趣班
2017-12-25 湾区城市群
佛山针对规范公办幼儿园定价和收费管理公开征求意见
金羊网讯 记者景瑾瑾报道:25日,记者从佛山市政府网获悉,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了《关于征求规范公办幼儿园定价和收费管理意见的公告》。根据《公告》,佛山全市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将统一为保育教育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三大类,公办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或与社会机构合作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
《公告》中明确,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按规定要求拟定,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实施。全市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统一为:保育教育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三大类。其中,保育教育费简称保教费,保教费成本包括业务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房屋租金、教职工人员经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寄宿制幼儿园可含住宿费。
因园方原因造成停课的,幼儿园应按实际天数退还保教费。因幼儿园刊登、散发虚假招生简章(广告)或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幼儿退园的,幼儿园应全额退还所收保教费,造成幼儿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服务性收费,指幼儿园完成正常的保教任务外,向在园幼儿提供可供家长选择的服务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伙食费、托管费和校车费。其中,幼儿园收取的伙食费只能用于支付与幼儿膳食有关的食物费用,不得用于支付其他间接费用。幼儿园应于次月15日前向家长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学期末(转、退园幼儿在离园时)将结余部分全部退还幼儿家长。工作人员与幼儿的膳食要严格分开。
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或与社会机构合作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等;严禁收取“报名费”、“入园资料费”、“营养费”、“建园费”、“管理费”、“留位费”、“接送卡费”、“育儿报刊费”,以及各种形式的押金、备用金等。因幼儿保育教育及幼儿园管理需要,所产生的暖气、空调、家长开放日、亲子活动、信息服务、课本(学习)资料等费用,从幼儿园公用经费中开支,不得设立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