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47.9万60岁以上户籍老人将纳入意外伤害保险
2017-12-12 湾区城市群
惠州“银龄安康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对象将由70周岁以上扩大到60周岁以上,全市47.9万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全部纳入政府统保。日前,《惠州市民政局老龄办“银龄安康行动”6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结束,该方案提出,根据国家鼓励老年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和省实施“银龄安康行动”的要求,按照“政府主导、广泛覆盖、市场运作”的原则,由政府统一出资投保,将全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全部纳入保险范围,以保险机构市场化经营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保障和老年人优待工作。
全市47.9万60周岁以上老人纳入统保
据了解,“银龄安康行动”是由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和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三部门联合开展,并明确由中国人寿负责业务咨询、培训、承办、理赔等服务。今年6月,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和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三方签订了《广东省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战略合作协议》,进一步明确了由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承担在全省范围开展“银龄安康行动”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等老年人保障业务工作。
惠州市老龄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惠州“银龄安康行动”自2014年实施以来,每年约20多万的70周岁以上老人享受到意外保险政府统保政策,目前,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保障工作,健全完善我市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老年人抵御风险能力,惠州决定将统保对象从70周岁以上扩展到6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据市公安局统计,目前惠州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有47.9万人。这部分老人将继续按照20元/人•年标准计算保险费用。
目前,惠州仲恺高新区、大亚湾区和博罗县已由当地政府出资,在全市率先实现了60周岁以上老年人政府统保全覆盖。广州、佛山、梅州、清远等市也已实现60周岁以上老年人政府统保全覆盖。根据征求意见稿,按照“政府主导、广泛覆盖、市场运作”的原则,“银龄安康行动”6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继续由政府统一出资投保,由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承保,这也意味着,按照计划2018年1月1日起启保、生效后,惠州将实现60周岁以上老年人政府统保全覆盖。
三类意外伤害保障项目可获得保险保障
值得提到的是,方案也提出,中国人寿广东省分公司承诺对惠州让利(减免)保险费用,同意在不改变保险保障内容的基础上以团体总保费定价方式确定每个保险年度的保险费用。即不论老年人数增长多少,保险费用不变。第一、二保险年度保险费用定价为760万元/年,第三、四、五保险年度保险费用定价为860万元/年。保险费用由市、县(区)两级政府财政按5:5比例分担。
根据保险内容,意外伤害身故(伤残)、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三类项目可获得保险保障。其中,意外伤害身故(伤残)保障金额为5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为300元,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为每天30元,单次限90天,全年限180天。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即意外伤害,可得到相应保险保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乘坐公交车或其它交通工具,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磕碰、摔伤、高空坠物、煤气中毒、溺水、动物伤人、烧烫伤等意外人身伤害。
此外,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提交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清单或住院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或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保险人应在接到报案后24小时内进行查勘理赔工作。为进一步简化理赔手续,对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小额赔款,材料齐全无需调查的,自收齐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兑现赔付;5000元~10000元以内的理赔案件,材料齐全无需调查的,自收齐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兑现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