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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搭建“广覆盖、低缴费、强保障”社保体系

2017-12-08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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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社会保险参保规模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社保待遇位居全国前列!来自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数据显示,深圳以保障需求为导向,持续完善“广覆盖、低缴费、强保障”的深圳社保制度,以积极推进参保覆盖、不断提升保障水平、持续强化管理优化服务为三大工作主线,积极完善民生保障体系,大力推进社保公共服务均等化,以低缴费水平实现较高待遇保障,为参保人广谋福祉。近五年来深圳社保总参保量以8.6%的年平均增幅递增,五险参保人数自2016年8月开始均突破千万,截至2017年10月,全市社保五个险种(养老、医保、工伤、生育、失业)参保总人次达5813万人次。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抚养比约为37∶1

  截至2017年10月,养老保险参保1124.32万人,同比增长10.1%。离退休30.37万人。养老保险抚养比约为37∶1,这意味着平均约37名参保人“养”一名退休人员。

  深圳严格落实国家及广东省有关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政策,稳步提升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高于全国同等城市水平。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人均基本养老金从2012年底的2790元提高到2016年底的3608元/月。

  深圳稳步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创造性解决了我市独有的机关薪级制人员参保缴费和待遇衔接问题,为国家提供了很多经验。目前已初步完成改革,我市近14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部纳入体制。

  为了做好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等工作,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加便利的认证方式,深圳社保部门积极探索多渠道办理我市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实现了在全市各区、街道及社区共672个社会化服务点、711台社保自助终端机、EMS邮政速递、141个邮政储蓄网点以及手机随时随地“刷脸”共五大途径。

  医疗保险:住院报销89.5%居全国前列

  深圳基本医保参保人数已突破1378万人,其中一、二、三档医疗参保人数分别为426.92万人、567.89万人和384.05万人。2016年深圳参保人医保目录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记账比例为89.5%,处于国内各大中城市前列。

  深圳医疗保险以“低缴费、强保障”为突出特点。来深务工群体全部纳入我市医保体系;建立覆盖城镇职工、城镇居民以及少儿、大学生在内的多层次医保体系,形成基本医保、地方补充医保及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险多重保障的医保制度,积极推进法定人群全覆盖。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根据缴费及对应待遇分设一档、二档、三档三种形式,允许用人单位和居民选择相应的档次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包括超基本医疗保险限额外的基本医疗费用及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与基本医疗保险一致,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0万元。参保人可自愿选择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范围大、水平高。

  在全国同等城市中,我市参保单位承担的医保缴费比例最低,单位负担小,待遇支付标准高,个人负担小。目前,我市一、二、三档医疗保险中单位缴费比例分别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0.5%、0.4%,地方补充分别对应为0.2%,0.1%,0.05%。此外,经市政府批准,2017年我市财政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调整至450元/人。

  我市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广泛,包括普通门诊、门诊大病、住院医疗等方面。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3.8万元。2016年我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医保目录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记账比例为89.5%,实际费用(含医保目录外的自费费用)的医保记账比例为80.79%,处于国内各大中城市前列。

  工伤保险:

  参保人数连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

  截至2017年10月底,深圳工伤保险参保1075.96万人,预计到年底参保1082万人,环比增长0.6%。其中,非户籍参保920万人,占工伤总参保量的85.0%。占全省工伤参保总人数的1/3,占全国参保总量的1/20,参保人数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和全国工伤参保和缴费数据对比,深圳工伤保险具有参保人多但缴费低的特点。2017年深圳工伤参保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308元,平均缴费费率仅为0.406%。

  深圳工伤保险,参保人多缴费低,关键是待遇还涨得快。据统计,参保人数由2004年的360.8万人增加到2017年的1082万人,增长近2倍。从2004年至2017年上半年,人均待遇费用从0.56万元提高至3.13万元,增加4.6倍。

  为了促进参保,深圳因地制宜地出台一系列鼓励用人单位参保的配套措施。与市住建部门、市总工会联合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全力配合“同舟计划”实施,推行以建设项目为单位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创新办法,2017年基本实现建筑业职工全覆盖。实行阶段性降费及“三类行业收费改为八类行业收费”费率调整政策,为企业减负。五年来,工伤事故发生率持续下降。以2016年为例,全市共完成工伤补偿的总人数为36573人,工伤事故率为0.22‰。

  失业保险:失业金申领实现“同城通办”

  2013年,我市将非深户籍参保人纳入本市失业保险体系,失业保险实现市内外户籍全覆盖。据市社保局统计,截至2017年9月底,全市参加失业保险总人数为1069.80万人,其中非深户人员为912.05万人,占85.3%。2012年至2017年,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056元调整为目前的1704元,增幅达61.36%。

  为了进一步减轻参保企业以及个人缴费负担,实实在在地为企业和职工“减负”,我市失业保险通过调整缴费费率、实施浮动费率、发放稳岗补贴,累计为企业减负81.74亿元,助力供给侧改革,惠民利民。其中,通过下调缴费费率,2016年全年失业保险减负32.35亿元,2017年1-10月失业保险降费率减负32.11亿元。与此同时,对在我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该年度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稳岗补贴政策从2015年开始执行,三年共发放稳岗补贴43.53亿。另外,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政策。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征收实行向下浮动的浮动费率制度,幅度不超过失业保险费缴费标准的40%。

  为使失业人员能享受到便捷的服务,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我市社保部门打破失业保险业务传统社保窗口经办模式,创建了具有特色的便民举措,全市失业人员可选择就近的窗口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不受参保辖区的限制,真正实现了“同城通办”。目前,全市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网点增加到了354个经办窗口,包括35个社保窗口、120个“一站式”窗口、199个银行窗口。此外,全市711台自助服务终端上也可办理失业保险业务。

  生育保险:实现市内外户籍参保全覆盖

  截至2017年10月,我市生育保险(含生育医疗保险)参保达1147.01万人。其中,参加生育保险1092.34万人,参加生育医疗保险54.67万人,参保人数居全国前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业务实现了全城通办。

  据介绍,我市以前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里设立了生育医疗保险,对参保人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2015年1月我市开始执行《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自此我市正式建立起单独的生育保险制度。2015年3月起,我市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全部参加生育保险。我市生育保险政策实施后,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扩大,除原来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参保人之外,还为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提供了生育保障,实现了市内外户籍职工群体无差别参保覆盖。

  为保证生育保险待遇的及时发放,我市生育保险待遇系统于2016年3月正式上线,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申领工作在待遇系统上线后全面开展,为便利企业和参保职工,我市的生育保险待遇申请业务实现了全市同城通办。与此同时,根据生育保险保障人群特点,积极与卫计、街道社区等部门协调,推进政策实施,完善业务规程,简化服务流程,为二孩政策实施提供重要保障。

  (庄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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