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区 建言

建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要保护好环境 回应:规划及实施将严格依法依规进行

2017-12-06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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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五组)向广东省移交了第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共12宗,主要反映海洋资源环境、围填海等问题。涉及湛江6宗、阳江2宗、汕头1宗、惠州1宗、珠海1宗、汕尾1宗。

随着国家海洋督察的推进,群众不仅关心身边的海洋资源环境问题,对广东省海洋综合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的建言献策也多了起来。

在广州,有群众来电关心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问题,希望广东省在发展海洋经济的同时,保护好珠三角的海洋生态环境。广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收到信访举报案件后,第一时间与举报人进行了电话沟通,介绍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目前还处于规划编制阶段,相关规划及实施细则制定将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并且要符合《广州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等规划要求,遵守《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管控规范,通过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审慎研究确定。同时市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还向举报人介绍了近年来海洋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和海洋执法的有关情况。在了解有关情况后,举报人表示对广州的海洋工作和对这次答复非常满意。

公告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海洋督察方案》,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五组)近日进驻广东省开展海洋督察工作。根据安排,国家海洋督察组进驻时间约1个月。进驻期间(2017年11月20日-12月19日)设立专门电话:020-83379901,专门信箱:广州邮政845号专用邮政信箱,邮编:510180。督察组主要受理涉及海洋资源环境管理方面的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进驻期间,督察组不接待走访。

相关:粤港澳大湾区 环境 规划
作者:陈彤 来源:金羊网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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