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区 建言

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目标和重点

2017-07-04 湾区城市群

6月29日,由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省港澳办、省社科院和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共同发起组建的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在广州成立,并正式发布首部《粤港澳大湾区研究报告(之一)》。《报告》结合粤港澳合作、“一带一路”倡议等对粤港澳大湾区的基本特征、优势、发展方向及公共产品供给的目标重点等做出了全新研究。

  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目标  

  携手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就是要把实行不同政治经济社会制度的三地当作一个利益共同体来看待。要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从学理上来讲,就必须创新区域合作机制,提供一个覆盖不同制度区域的高效公共服务体系。

  未来的粤港澳大湾区公共产品的供给目标,就是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互联互通”的理念建立合作机制,以“通”为基准点和定盘器,推动粤港澳合作走向深化,实现区域内“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要素的自由流动。通过改革口岸管理体制、户籍管理体制,放宽湾区内人员出入境政策、港澳居民在粤就业就学养老政策等,实现人员自由流动;加快外贸管理体制改革及贸易、关税政策的调整步伐,把自由港政策适度扩展到整个大湾区,实现商品自由流动;改革湾区金融体制,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前提下,设立“金融特区”实验区,实现资金自由流动;打破信息壁垒,填补信息鸿沟,共同维护网络安全,构筑自主自立、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实现信息自由安全流动。

  二、大湾区城市群发展的重点

  1.以基础设施 “互联互通”为切入点,加快提升湾区内的硬公共物品供给水平。以共建世界级国际航运物流中心为目标,充分发挥湾区内港口、机场的各自特点和优势,将大湾区打造为国家在全球范围内实现货物和资本集散、市场拓展的空间载体和管理中枢。以港珠澳大桥建成通车为契机,打造立体交通联通网络,推进基础设施如铁路、公路、隧道、大洋航线、网络电缆和电网道路网络、机场、港口等的互联,不断提升连接效能;同时,积极推进医疗、教育、环保等具体领域的互联互通。

  

2.以创新三方合作机制为突破口,提高湾区内的软公共物品供给能力。按照现代治理而非传统管制的理念,寻找、设计促进各方共赢的制度供给体系,积极争取国家赋予粤港澳大湾区更大的改革权限、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积极争取成立一个国家层面的具有更高权限的协调机构——粤港澳大湾区工作协调小组,由中央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国家相关部委和粤港澳各方组成,统筹研究大湾区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大湾区建设。

  

深化完善粤港、粤澳合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工作小组,实现粤港澳三方决策机制相协同、三个自贸区片功能相协同、大湾区与“一带一路”倡议相协同。要积极推动CEPA升级,加大内地服务业对港澳的开放力度,扩大大湾区专业资格互认范围,拓展“一试三证”试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合作机制,积极争取中央给予在大湾区范围内实行“飞地经济”试点。比如,由内地提供特定区域作为港澳的“飞地”,“飞地”未来的收益按照协商比例分成,“飞地”规划、产业发展等由港澳负责,按照内地的法规进行管理。

  

3.以激发社会活力为导向,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大湾区公共产品供给中的作用。公共治理理论揭示,提高公共治理效率,除了创新政府间的合作机制外,还应当改进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社会治理和提供公共产品中的作用,将一些政府的服务功能让渡给民间机构去做,比如支持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合作委员会,以取代三地政府的一些职能。总之,建立有效公共服务体系,实现有效公共治理,需要有新思路、新办法,充分发挥社会的力量,广开渠道,激发活力,让民众共同参与到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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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州办事处 来源:广州办事处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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