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 新能源汽车

在小区给新能源汽车充电 电价最低仅0.34元/度

2017-11-22 湾区城市群

  东江时报讯 记者冯丽均 省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已完成公众意见征集,拟最高补贴6.6万元,新能源汽车充电成本也因此再度引起不少惠州市民的关注。昨日,市发展和改革局在回复网友时透露,电动汽车充电价格包含充电服务费和电价,其中,充电服务费标准为0.75元/度,而电价标准则根据充电设施在不同的场所执行不同的电价标准,在住宅小区内,如果市民选择峰谷电价,最低充电电价仅0.34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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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电服务费标准为0.75元/度

  网友“转身泪倾城”日前在今日惠州网“向书记说说心里话”栏目里发贴称,使用费用低是许多人购买新能源汽车主要原因,他希望政府能降低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成本。

  对此,市发展和改革局回应称,根据《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4〕607号)、《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的通知》(惠市发改(价)〔2017〕18号)的规定,电动汽车充电价格主要包含充电服务费和电价两部分内容。其中,充电服务费标准为0.75元/度,电价标准则根据充电设施在不同的场所执行不同的电价标准。

  该局相关科室相关负责人称,是否要缴交充电服务费要看充电桩是由经营性机构投资建设,还是自己向供电部门申请建设。如果在自己家庭住宅申请建设了充电桩,就无需交充电服务费,在小区里,如果小区停车位的充电桩是由开发商或物业投资建设,则市民充电时,除了电价还需缴交充电服务费。

  电价标准根据3种不同场所执行不同电价

  一方面,市民可以在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充电,这类设施是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电压等级为1~10千伏标准为:高峰期电价0.9863元/度,平段期0.6099元/度,低谷期0.3204元/度。

  另一方面,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具体标准为:0.6691元/度。居民也可以自主选择峰谷电价,电价标准为高峰期电价1.0963元/度,平段期0.6691元/度,低谷期0.3405元/度。上述负责人称,无论是使用自建的充电桩还是使用小区内物业或开发商建设的充电桩,市民都可以向供电部门申请使用峰谷电价。

  如果市民使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则用电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标准为:高峰期电价1.3661元/度,平段期0.8401元/度,低谷期0.4355元/度。

  将把网友建议向省发改委反映

  记者获悉,峰谷电价的高峰时段为14:00~17:00;19:00~22:00;平段时段为8:00~14:00;17:00~19:00;22:00~24:00;低谷时段为0:00~8:00。

  如果采用峰谷电价,在小区内用非自建的充电桩给爱车充电,低谷时段充电总成本为0.75+0.3405=1.0905元/度,平段期为0.75+0.6691=1.4191元/度,高峰时段为0.75+1.0963=1.8463元/度。

  而对于网友“转身泪倾城”希望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的建议,该局表示将根据充电服务企业的运营情况、充电市场的发展、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成本等,综合考虑适时调整充电服务费。同时,电价管理权限在省发展和改革委,我局将降低电动汽车充电电价的建议积极向省反映。

  由《东江时报》与市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开设的《价格政策咨询台》,长期接受市民投诉或咨询价格问题。市民如需了解价格政策,或投诉身边一些不合理收费现象,可拨打《东江时报》新闻报料热线(2239110),或发送手机短信至18898898855反映情况。还可登录今日惠州网,或直接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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