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连续两年不合格或被吊销办学许可证
2017-11-20 湾区城市群
今日起至明年1月10日,东莞市将开展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工作,以加强民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下称民办学校)的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发展。据悉,市教育局重点将对上一年度检查结果未评定为“合格”等次、以及2017年度群众反映问题较多、日常管理较差的学校进行抽查。连续两年年度检查不合格的,或将面临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据介绍,此次年度检查的范围为2017年9月1日前经市教育局批准开办并办学至今的民办学校。其中,对2017年评为省规范化以上等级幼儿园(含复评合格)和省标准化以上等级学校,且没有出现违规办学行为的,给予免检,直接认定为“合格”等次。
两年存在同一问题
直接被定为“不合格”
根据相关要求,对同一问题连续两年年度检查中存在且尚未整改完善的,年度检查结果定为“不合格”等次。各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合格的,准予继续办学;限期整改和初次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完毕;连续两年年度检查不合格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视情况轻重,或减少招生规模、或责令停止招生、或吊销办学许可证。
作者:李直建 来源:广州日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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