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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共享单车日均使用量543万人次 投放规模将定期调整

2017-11-13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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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引导和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提升深圳市自行车出行环境,深圳市交通运输委与市城管局、市公安交警局将于11月20日,联合举行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重大行政决策及立法听证会。根据听证会工作安排,市交委结合听证事项研究制定了《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11月10日将《方案》进行了公示。

深圳共享单车日均使用量543万人次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自2016年10月进入深圳市,得到了迅速发展,目前,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共有8家,车辆规模约89万辆,日均使用量约543万人次。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更好地满足公众出行需求、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构建绿色出行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通过巡查整治、设施完善和宣传引导等一系列措施,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规范化程度有所提升,城市公共空间得到一定程度净化。但是,仍存在企业无序投放、车辆乱停乱放、车辆运营维护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用户资金风险高等问题。对此,市交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并公示《方案》。《方案》以坚持问题导向、包容审慎为原则,重点从企业的进入与退出、车辆投放规模、运营服务规范、考核奖惩机制四个方面,提出管理要求。

3种方式管理企业进入退出

记者从《方案》了解到,通过分析汽车租赁、公共交通行业等类似行业管理经验,结合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特点,可考虑采用备案、普通许可、特许经营3种方式对企业进入与退出进行管理。在车辆投放规模方面,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市民出行需求、设施承载能力、车辆利用率等确定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总量规模,定期优化调整,并向社会公示,为企业合理制定投放计划提供参考和指引;并采用总量控制、配额管理,政府不直接干预这两种企业投放管理方式。《方案》重点从保护消防者权益和维护公共秩序两个角度,对企业在车辆技术状况、投放与停放秩序、用户协议、用户安全、企业数据接入、企业退出后的车辆清理等方面提出服务运营的管理要求。《方案》还设置了考核奖惩机制,由政府主管部门建立“日常检查+定期考核评估”的监督检查机制,并配套建立运营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在管理要求之外,《方案》还提出了配套保障措施,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完善行业配套技术标准规范,并继续完善深圳市自行车交通基础设施,计划2018年新建/改建自行车道不少于200km。

昨日,市交委也已通过“深圳交委”微信公众号发布调查问卷,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四个方面提出管理要求

包容审慎为原则,重点从企业的进入与退出、车辆投放规模、运营服务规范、考核奖惩机制四个方面,提出管理要求。

三种方式对企业进入与退出进行管理

结合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特点,可考虑采用备案、普通许可、特许经营3种方式对企业进入与退出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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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晶报 来源:晶报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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