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区 建言

大湾区城市创新 须选择制度先导模式

2017-11-01 湾区城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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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城市战略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强认为,创新是全球城市崛起与发展的必由之路。他通过对比全球城市排名与全球创新城市指数排名发现,两者的重合度非常高,也就是说,大部分的全球城市也是创新能力出众的城市。

笔者认为,不同规模、不同产业结构、不同物质及科研基础的城市选择创新的模式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例如要素创新、市场型模式等等,具体到大湾区如香港、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城市群创新上,由于这些城市已经具备良好要素(资金等)基础、繁荣的市场等,应当选择“制度先导”的创新模式,即以制度激活城市的创新要素,唯有此才能立于世界城市创新竞争的前沿。

毋庸置疑,创新是当今知识经济时代最重要的经济和商业现象之一,创新是提升城市竞争力的最重要途径。在传统发展模式下,城市竞争力主要依赖于投资和资源、区位等,由此形成一个“收入-投资-地方资源-竞争力-收入”的循环。这种模式是以大量消耗物质资源为基础的,其发展受到资源的瓶颈作用,同时还受到资本报酬递减规律的影响,最终资本边际产出下降。

现代城市发展的模式更加强调创新的重要作用,重视研发投资和自主创新,城市的竞争力是建立在以知识和人力资本积累为核心的创新基础上的,这种城市发展模式,能够以更少的投入产出更多的产出,因而能获得更高的持续竞争力。

新增长理论认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将与其技术进步同比率。一般而言,城市的创新通常更多是指技术进步。但技术进步背后却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例如资本的积累、金融条件等等的影响。刘易斯·芒福德是世界规划界和建筑界极受尊敬的大师,他认为,最重要的创新来自社会方面,而非技术层面。这观点在创新经济思想史上占据极为重要的位置。

对于广州、深圳大湾区的城市而言,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的发展,已经具备了很好的产业聚集、资本市场、繁荣的市场、丰富的人力资源(包括科研人员及机构),城市的创新能力已经不能简单化理解成某些技术,而在探索创新源即如何激发技术创新的机制上下功夫,并对制约或激发技术创新的因素——如技术的产权安排、法律、契约等方面形成一系列制度安排,才能使得城市创新有源头活水,并形成独特的城市创新核心竞争力,而技术则往往会被市场、资金带走。

有学者研究制度与技术进步的关系时发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技术差异,很大程度上是制度的差异。由此,我们不难得出一个结论,城市与城市之间的技术进步以及更为广义上创新能力上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是制度的差异。在这个意义上来讲,大湾区城市已经在技术进步等创新方面领先一步,不能只盯着技术进步本身,而是更加关注创新制度的先导作用,即选择“制度先导”模式,才能在世界城市创新的竞赛中立于不败之地。

(作者是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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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羊网(广州) 来源:金羊网(广州)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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