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佛山5年社保可买广州房? 广州住建委:没这回事
2017-10-01 湾区城市群
近日发布的《广佛同城化“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到了加强社会保障同城对接的内容,网上因此有传闻称“有广州社保满一年以上的可以买佛山限购的房子,而有佛山五年社保的可以购买广州的房子”。对此说法,9月30日,广州住建部门方面表示,官方并没有上述说法。
近日,网上有相关的社保对接,广佛互认购房资格的说法,原文为“各位朋友,社保同城意味着释放更多的购买资格的人员出来,有广州社保满一年以上的可以买佛山限购的房子,而有佛山五年社保的可以购买广州的房子,广佛楼市将在这几个月再度爆发暴涨,不管跟谁买,未买的赶快买。”
9月30日,广州市住建委方面表示,广州市关于购房政策的政策原文是:“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政策很明确,是指在广州本市缴纳个税或社保。
而根据今年5月31日佛山市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针对外地户籍居民的限购政策也很明确。文件明确:“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即需要佛山本市的个税证明或社保证明。
记者翻查近日发布的《广佛同城化“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确实提到了加强社会保障同城对接的内容,但规划仅提出:建立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共享机制,深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深入推进两市医保参保人员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服务,推动工伤保险、劳动能力鉴定信息共享,工伤医疗费实现就近就地结算。研究实施两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同城衔接。上述规划文件中,并没有在广州参保等同于在佛山参保,或者在佛山参保等同于在广州参保的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