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 东莞户口迁移流程将再简化
2017-09-28 湾区城市群
东莞户籍改革又有好消息!9月27日,东莞市公安局、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合发文,10月1日起,群众在办理户口迁移和户口登记时无需提交计划生育证明和村(居)委会意见(承诺书)材料。此举简化了户口办理流程,有利畅通外来人口入户途径,便利非户籍人口在东莞落户。
南方日报记者 何建文 欧雅琴
户籍改革进一步深化
目前在东莞办理迁移户口时,需要向办证部门提交计划生育证明和村(居)委会意见(承诺书)材料。下月起,随着户籍改革进一步深化,将不再需要出示上述证明与材料。
《关于取消卫生计生行政审核意见及村(居)委会意见作为户口迁移前置条件的通告》显示了三个通报事项:一、自2017年10月1日,群众在办理户口迁移和户口登记时无需提交计划生育证明和村(居)委会意见(承诺书)材料。二、公安部门定期将户口登记、迁移人员的相关信息通报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推动卫生计生日常工作的有效落实。三、原要求将计生审核意见和村(居)委会意见(承诺书)作为入户东莞市前置条件的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东莞市公安局治安巡警支队副支队长赵寅表示,在实际操作中,当申请人存在违反计划生育或涉及到入户地村分红、出嫁女等情况时,计生部门意见和村(居)委会意见往往会成为入户的“门槛”。
“今年8月,市政府批准同意市公安局《关于取消村(居)委会意见作为户口迁移前置审核的请示》以及市公安局会同市卫生计生局《关于取消计生部门审核意见作为户口迁移前置条件的请示》。”赵寅说。
公安与计生信息联动
公安部门定期向卫生计生部门通报什么相关信息?赵寅说,日前东莞正在大力推进“智网工程”建设,建立网上数据库,通过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将人口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户口迁移情况等信息,向卫生计生部门进行通报。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科长黄丽妍表示,目前珠三角各市已逐步取消将计生部门审核意见作为户口迁移前置条件的做法,入户审核部门在办理户口迁移和户口登记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可以畅通外来人口入户途径,简化户口办理流程。
“这是大势所趋,接下来会对实施时凸显的一些问题,进行针对性的解决。”黄丽妍说,要求申请人自觉、真实地反映个人计生信息。另外,计生部门会与社区进行联动,严格落实申请材料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多次降低入户门槛
“好消息,虽然来得有点儿晚”,林女士在一家大型医院工作,去年,她花了大半年的时间才办理好入户,其中,主要就是计生证明花费了很多时间。
林女士告诉记者,此前,她的户口在广州大学城,计生证明要回到学校办理。根据流程,证明先到学校保卫处盖章,随后要到学校所在的小谷围街道盖章,“跑了好几趟才办好,基本都跟单位请假回去,每次至少大半天。”
而相对于林女士往返广州、东莞两地,不少外省户籍人士要迁移户口时更加麻烦,需要回老家办证,如果证明的格式填写不符要求,则需要奔波多次。
近年来,东莞已经多次修改入户政策,例如2015年7月起,不得将持有结扎证明或计划生育证明等作为办理小孩入户的前置条件。2016年5月,东莞市卫生计生局发文,市内户口迁移不再需要计生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