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积分制入户10月10日接受申请
2017-09-25 湾区城市群
9月25日,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牵头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税局和省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召开积分制入户工作会议,明确2017年广州市积分制入户于10月10日至11月8日正式接受申请,入户指标为6000个,全市共安排37个受理窗口同步接收纸质材料。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统筹协调各级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受理申请、审核排名、发放入户卡等工作,确保积分制入户工作公开公正、有序推进,使广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来穗人员。
根据有关规定,广州不再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入户的前置条件,今年积分制入户基本条件从原来的6个减至5个
申请入户本市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
3.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4.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5.无违法犯罪记录。
根据我市对公共集体户的管理规定,今年积分制入户对申请人的落户地址选择填报顺序进行了调整,具体为:首先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如没有以上规定住所的,可在工作单位集体户、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或居住证所在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登记入户。
申请方式不变,新增手机短信提醒功能更精准快捷
今年积分制入户继续选择在来穗人员多、交通便利的街道或者部分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受理窗口,全市共设37个受理点。
申请人根据以下指引就能进行申报
继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快政务服务事项电子化和网络化,实现信息共享。
申请人在注册“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网上申请系统”时填报准确的手机号码,将会在网上预审通过、公开审核结果等环节收到手机短信通知,申请人可在短信指引下及时前往窗口办理或查阅个人审核结果,避免出现以往错过申请期和公示期的情况,使积分制入户的申请、审核过程更加透明和便民。
办理流程不变,审核公示时间安排更紧凑高效
为更好地将积分制入户这项关系来穗人员切身利益、广受关注的政策广而告之,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近日统一印发《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申办指南》、《积分入户广州须知》等宣传资料40多万份,对2017年积分制入户的政策规定、申请步骤、需提供材料及办理流程等进行全面详细的介绍,在各受理窗口、各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以及大型厂区、企业赠阅。
还制作了积分制入户动漫宣传片在公交、地铁、楼宇电视滚动播出,来穗人员也可以通过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获取积分制入户的相关资讯。各级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将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专题宣讲活动,为来穗人员了解积分制入户政策和办理流程提供咨询服务和帮助。
特别提醒
积分制入户是广州市委、市政府面向广大来穗人员的惠民工程,由职能部门牵头实施,在受理申请、资格审核过程中不会收取任何费用。对于目前社会上的一些网页弹窗、印刷单张等所谓快速代办积分制入户的广告,声称可高价有偿代办技能证书、凭证加分入户,来穗人员应对这些非法黑中介提高警惕,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将在适当时间联合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对于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积分制入户申请受理窗口一览表
为让广大来穗人员对积分制入户政策多了解、早知道,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组织梳理了50个热点问题,就积分制入户的政策规定、申请步骤、需提供材料及办理流程进行了详细解读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