锺小健:租务法倒退 应设租务法庭
2017-07-28 湾区城市群
锺小健表示,立法会修改“租务法”初期,已向多位立法议员反映新修订法案存在的问题。可惜最新文本不但未有修改,并加重部分内容,如租约由两年增至三年。
三年租约期是倒退的想法。现时很多租客并非本地居民,不肯定留澳工作时间多长,租约太长并不适合。现时一般“一年生约、一年死约”。三年租约增加租霸出现机会,令更多不法之徒钻空子。
保障居民居住条件可以理解,但不应管制商业元素,市场应自行调节,政府祇需做好福利,增加公屋或扶持置业,不应由业主承担全部责任。政府採取立法方式管制,将来要调整不容易。
租务法有意引入仲裁机制,其实作用不大。仲裁前提是双方愿意洽谈,若业主和租客可洽谈解决,根本毋需仲裁。再者,倘租霸已离开澳门,亦无法透过仲裁解决。过去多年来,本澳仲裁个案寥寥可数,建议成立租务法庭,执达吏有权“封楼”。
验笔迹要求过严会扰民,交予律师见证已可。政府应把问题尽量简单处理,现时是简单複杂化。立法需要很审慎,应从实际执行角度出发。
作者:澳門日報 来源:澳門日報 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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