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11年起提高存款保障上限
2010-12-31 湾区城市群
香港金融管理局(Hong Kong Monetary Authority, 简称:香港金管局)周四表示,政府于2008年10月份推出的百分百存款担保于年底到期后,存款保障上限提高至50万港元的优化存款保障计划将于2011年1月1日生效。
香港政府在一则公告中称,除了把保障上限提高至每间银行每名存款人50万港元外,存保计划亦会把用作贷款抵押的存款纳入存保计划的保障范围。
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Hong Kong Deposit
Protection Board, 简称:存保会)主席陈黄穗称,50万港元的新保障上限将能为约九成的存款人提供十足的保障。存保会的职责是维持香港的存款保障计划。
雷曼兄弟(Lehman Brothers Holdings Inc.)倒闭后,为提振社会各界对香港银行体系的信心,香港政府于2008年底提供百分百存款担保,成为亚洲地区率先采取这类应对措施的金融中心。香港政府当时表示,这项应急措施将于2010年年底到期。
香港金管局总裁陈德霖(Norman Chan)周四表示,香港的银行体系稳定健全,资本水平远高于国际标准;预期百分百存款担保届满后,将不会对银行体系造成任何影响。
作者:3hk.cn上香港转载 来源:琼斯公司 阅读: -
版权免责声明:本号部分图文分享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私信告知。我们第一时间处理异议。转载本号原创文章,需注明来源于【湾区城市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