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亚运女将勒索富商300万 拒性交后富商离去
2010-12-08 湾区城市群
据香港媒体报道,曾代表中国香港出战曼谷亚运会划艇项目的女运动员陈学殷,涉嫌以性爱片段勒索72岁富商×先生300万元(港币,下同)。×先生6日出庭作供称,他将5万元支票及一张示好字条交给陈学殷,之后不时送上金钱,甚至送10万元给陈学殷作结婚礼物,相识5年后两人终开始性关系,没想到被勒索。
富商给10万助陈办婚礼
×先生证供透露,他于2005年因经常光顾香港葵芳新都会广场的美心酒楼而认识陈学殷
(27岁)。有一天,他将一张5万元支票交给陈学殷,并附上示好的字条,希望与她交朋友。不久听到陈学殷嫌工资低、工时长及辛苦,×先生又给她2万元,后来请她到其公司当文员。
虽然陈学殷在该公司工作不足一年便离开,但两人仍保持联络,只是碍于两人各有家庭而没有进一步发展。2006年,陈学殷发现怀有林姓男友的骨肉,×先生得知其无钱结婚,便主动将10万元支票分两次交给陈的母亲筹备婚礼。
2009年,×先生先后收到陈学殷寄给他的10封情信。今年三、四月间,两人在某酒店发生关系,事后×先生给了陈学殷2000元。
陈指拒性交后富商离去
在庭上,陈学殷方面指出,×先生在第二次性行为后再约陈外出“饮茶”,实际却是到酒店开房,令陈感到×先生视她为妓女,当日两人在酒店吵架,因陈拒绝性交,×先生怒掷1000元后拂袖而去,亦不再回复陈的来电。
5月12日,×先生收到陈学殷要求300万元的勒索信,称不给钱便向媒体公开两人首次性交的片段。×先生十分担心,带着信找律师朋友后到警署报警。次日,在警方的陪同下,×先生与陈学殷见面,称未能给300万元。陈追问可给多少,警员即表露身份,将陈拘捕。
勒索因陈感觉被当妓女
据悉,法庭要求播放录像片段时,育有一子的陈学殷称,根本没有两人亲密的录像片段,她这么做只是因为对方不负责任,将她当作妓女。她说一直视×先生为干爹,但自双方发生关系后,×先生再也没有照顾她,让她感到受骗,于是勒索300万元。
前天,陈学殷在法庭上不时用纸巾抹泪。×先生在作供后对法官说:“陈小姐(被告)是一个好女子,她有孩子,经济又不好,没钱给孩子交学费,生活很辛苦,这次勒索是她做错事,也没想到我会报警。如果她有罪,希望法官大人给她一次机会。”
目前案件还在审讯中。(综合)